一案的一审辩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 等人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而安春所采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三、安春投案的行为说明其为守法的公民,安春不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只能如实陈述事实,是否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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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用刀刺伤两人的问 题,一次属于防卫过当,另一次则是正当防卫;其余一次所谓打伤郑×波一节,则完全与申 诉人无关。由此可见,申诉人参与 死刑。”而申诉人既非首要分子,且犯罪活动及其后果又不是“情节 严重的”,更不是“危害特别严重的”,因此,不适用刑法第160条第1款规定的最高刑7年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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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 一审法院在判决书第3页认定:因琐事发生口角时双方均应冷静处理,不应相互厮打,故对本案厮打的发生及原告受伤的损害结果,原、被告均有 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20%的责任。实际情况是被上诉人首先动手将上诉人打伤,上诉人不可能任由被上诉人殴打,还手是正当防卫,。一审法院错误认定上诉人承担20%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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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性。上诉人在不得已情形下,持械将被害人刺死,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是相适应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也明确规定“ 当,不负刑事责任。”总之,上诉人的防卫与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精神是相吻合的,具备了法定的正当防卫条件,不应构成犯罪。 恳请上级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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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观条件---防卫意图。本案中被告人的还击是为了不被被害人殴打才实施的。5、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防卫行为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本案中 对于伤害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其本人对于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是一种过失的心理状态,被告人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在导致被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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