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79]担保转让的几种形式是:债权质押权,有价证券质押权和抵押权质押权。 [180]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为担保债权人权利而转移自己 设定人占有。况且设定人有所有权的收回权。 [256] 4.7.10不转移占有的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不转移占有的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法国学理上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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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须具有可让与性[4]。商标权恰好符合这两个要素,所以设定为商标质押权也是情理之中的。 (二)认定商标权担保性质为权利抵押 学界的主流观点和一 的规则,并不是转移占有这一质权设立方式。 第二,从质权和抵押权内容比较来看,商标质押与抵押没有什么区别,根据《物权法》第227条第2款的规定,商标权质押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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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海商法》、《民用航空法》中对船舶抵押权和民用航空器抵押权登记效力的规定与《担保法 抵押权当然应当优先于留置权受偿。同一财产上财团抵押权与普通抵押权、质押权并存,权利人非同一人时,各项别除权的清偿顺序依设定的时间先后确定。目前在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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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容易,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移转占有,则不是设立抵押,而是设立质押。因为抵押和质押最重要的区别表现在:抵押是不移转占有的,如果当事人不愿意移转动产 汽车享有抵押权,应当优先于留置权受偿,丙认为其享有的留置权应当优先于抵押权受偿。在抵押权和留置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哪一种物权应当优先在法律上一直存在争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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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彬也持同样观点。 两组对于物权行为无因性概念的理解初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别,仔细看来就会发现区别之处。第一组认为:无因即物权行为效力不受债权行为的影响 行为先于物权行为,如一般买卖,抵押权、质押权的设定;(5)物权行为先于债权行为,典型的是最高额抵押的设定。学者们在对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二者关系进行分类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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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先入为主或偏袒一方。但是,由于法律共同体的整体素质差,法官不在乎律师在法庭辩了什么,甚至混混欲睡,即“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由于法律职业全体 其次,民法以及商法规定一些强制公证的事项,也是必要的。如房地产合同公证、抵押权和质押公证,取得优先权的公证、公司成立的公证等是十分必要的。 中国政法大学·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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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偿期后债务仍然未予清偿时,利用质押权即可转变成为所有权,具体说,即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转让不动产物权。而资本价值和土地价值之间的平衡并不发生。可见这种 他自己,而不必通过适用一种强制管理程序。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使抵押权人免遭后来可能发生的债权关系的消极影响,如因为根据《德国民法典》第12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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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位;(7)抵押权业已登记,债权尚未发生前债权人之地位等。522)拉伦茨(Larenz)的观点拉伦茨(Larenz)认为,一般被承认的期待权有:(1) 登记。在已提出登记申请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受让人的期待权,通说认为是可以转让和质押的。不动产转让期待权也存在于为保障所有权的取得进行的不动产转让的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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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应包括普通债权人在内。日本学者亦认为,对于欠缺对抗效力的抵押权,抵押权人几乎与普通债权人没有区别。[[[]苗佳.一般债权质权制度研究[N].西政硕士论文,2007年4月 的主体自己向自己为给付,质权实现方式较为特殊。在普通债权质押中,质权人可行使的别除权有两个:当出质人出现破产等情形,质权人也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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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当事人的负担,因而规避登记的人不少。但如果一旦发生纠纷,有过错的当事人又往往以此为由主张专利权质押合同无效,这和民法的公平、诚信原则背道而驰。第二,质押合同 质权而言,其公示方法仍为登记,在质权人并无实施权时,设立质权和设立抵押权没有什么区别,[23]所以,从功能的角度来看,毋宁说它们近似于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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