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被告身份。2、刘丽华与洛阳市市区洛北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借款合同》一份,证明洛阳市市区洛北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贷款人、刘丽华 ,判决如下:一、被告刘丽华在本判决生效10日内日后偿付原告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款20760.50元并赔偿给原告利息损失(此利息以代偿 ...
//www.110.com/panli/panli_37584428.html -
了解详情
贷款本息。当时被告张日鉴为张其祥向原告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供了反担保保证。按照国家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借款可使用两年。开封市商业银行城东支行和原告小额 作为该合同的保证人,在被告张其祥借款到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履行了担保责任,代被告张其祥偿还了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5395236.html -
了解详情
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郸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法定代表人张修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柳、王娟经本院 柳、王娟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原告郸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本金20000元及利息3625.25元。案件受理费380元,由被告王 ...
//www.110.com/panli/panli_10679957.html -
了解详情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已取得向被告王村中追偿的权利,被告张金怀也应承担担保义务。为保护我单位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被告王村中、张金怀未答辩。经审理 王村中、张金怀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原告郸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本金20000元及利息3102.5元。案件受理费380元,由被告王村中、 ...
//www.110.com/panli/panli_10679669.html -
了解详情
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已取得向被告胡水连追偿的权利,被告侯涛也应承担担保义务。为保护我单位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被告胡水连、侯涛未答辩。经审理 胡水连、侯涛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原告郸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本金20000元及利息3625.25元。案件受理费380元,由被告胡水连、 ...
//www.110.com/panli/panli_10679332.html -
了解详情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已取得向被告陈国海追偿的权利,被告赵朝方也应承担担保义务。为保护我单位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被告陈国海、赵朝方未答辩。经审理 被告陈国海、赵朝方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给原告郸城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本金20000元及利息3102.5元。 案件受理费380元,由被告陈国海 ...
//www.110.com/panli/panli_10679072.html -
了解详情
年11月20日)。2006年11月21日,被告张玉立与原告签订信用反担保合同,合同主要内容:被告张玉立的保证范围是原告垫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 11月20日到2008年11月30日的利息78.75元。 本院认为,中牟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与李海荣签订的委托保证协议书、张玉立签订的信用反担保合同 ...
//www.110.com/panli/panli_172140.html -
了解详情
李高愿以工资(除去当年南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外的工资部分)为借款人冯枫担保,如借款人逾期未还,由李高的工资帐户抵扣偿还本金及利息。协议自签字 欠款,向本院起诉,要求判令冯枫、李高履行还款义务,向原告南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清偿代还的借款本金30000元及自2008年11月21日起按 ...
//www.110.com/panli/panli_304133.html -
了解详情
的借款利息。本院认为,洛阳市市区工农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协议合法有效。被告王政敏作为贷款人在借款到期后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给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政敏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付原告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代偿款52351.58元并赔偿给原告利息损失(此利息以代 ...
//www.110.com/panli/panli_37586128.html -
了解详情
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洛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委托代理人王静静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庞东方、谭富斌经 利息。本院认为,洛阳市市区 p河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以及担保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庞东方作为贷款人在借款到期后理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给洛阳市 ...
//www.110.com/panli/panli_3758469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