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几乎不可避免地会带上主观判断。[10]而如果加入了目的性判断,法律史与法哲学之间的界限便可能不再清晰。[11]很多法律史研究都不得不在宏大和细节之间 或败诉方哪一方承担更有效率?由原告方承担,可能为经济实力较弱的一方寻求司法救济设置了障碍,但可能会有助于避免滥诉。由败诉方负担,有助于鼓励有理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96121.html -
了解详情
更好筛选和选择,而这种筛选和选择就法律实践层面而言,就是为国家的立法和司法提供智识资源,实现国家法的实效和权威,并最终达成法治的现代要求。正因为 》,任晓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3页。 [50] 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71页。 [51] 魏治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1105.html -
了解详情
希究竟发现了哪些关于法律的基本原理?埃利希终生笔耕不辍,著作等身,进行了很多颇具开创性的研究。在法哲学领域,他对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的核心观点进行了清理, 国法出现之后,这些秩序仍在很大程度上独立发挥作用。法律史表明,无论立法还是司法一开始并非属国家所专有。(2)国法的出现相当晚。国法的出现晚于国家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0591.html -
了解详情
,2010:279. {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0. 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1}[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12}[德]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0223.html -
了解详情
,2010:279. {7}[德]阿图尔考夫曼,温弗里德哈斯默尔.当代法哲学和法律理论导论[M].郑永流,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0. 珍,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11}[美]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M].苏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12}[德]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0209.html -
了解详情
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能动的反映。在法哲学中,法的认识论有类似的原理,法的认识主体对法的规范与事实的反映又是同法的认识主体 中初查的性质存在争议,也有认为其不属刑事司法行为而是行政行为,甚至对其正当性质疑。 [27]刘晓兵著:《法哲学思考》,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第106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9505.html -
了解详情
其它部门法的适用也无疑会遇到,而率先作出尝试性解答的则是作为法理论学或法哲学的分支之法律方法论。[2]然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各种部门法情况各异,法律 论性质,但是一方面,他所谓的论辩是无期限的,直到有关当事人都接受为止,但是司法裁判则不能容忍这种无穷的论辩,而需要在某个时期断然中止;另一方面,若在刑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6228.html -
了解详情
多佐 著 苏力 译:《司法过程的性质》,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80页。 [25] [德]H科殷 著 林荣远 译:《法哲学》,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 一个无法否认的现实:两审终审制已名存实亡。 参见傅郁林 著:《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从民事程序视角的比较分析》,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9651.html -
了解详情
本文发表于新近出版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2006年第一期、总第九期上。一 对问题状况的界定 人类生活以基本的信任为前提。 在中国, 地获得其他人的信任。这意味着信任接受环境及其自组织化机制的规范性约束,而法律系统在原理上拒绝接受这样的约束。 但是,中国传统观念以及实践经验却对上述理论分析框架提出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5140.html -
了解详情
足以排除支持此规则的形式原则,尤其是确定性和权威性。[④] 有一些原则已经凝聚成司法可以直接适用的规范,它不仅是法律理由,毋宁已经是法律本身。德国学者拉 第66页。 [17]〔德〕N·霍恩著,罗莉译:《法律科学与法哲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310页。 [18] 台湾“最高行政法院”2003 ...
//www.110.com/ziliao/article-809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