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八)规定追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事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前提条件,但根据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的原则,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从结果看,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相似性,即都具有极大的危险性;但一方面,二者的危险内容并不相同;另一方面,前者是过失犯罪,后者为故意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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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认为是犯罪。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注意与行政处罚的衔接,防止可依据道路交通法处罚的行为,直接诉至法院追究刑事责任。这个 的不理解,让社会民众无法去信服,伤害了民心,甚至去质疑法院判决的公正合理性,可以说社会危险性之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难以体现罪刑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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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上看,(一)和(二)显然表明的是行为人再犯可能性及其大小的问题,属于人身危险性的内容。在刑法司法解释将数额型盗窃的起刑标准打折后,现有的数额型盗窃 }面对形形色色的醉驾案件,刑法理论又试图来迁就实践中的做法。如在醉驾标准上,主流观点主张醉酒驾驶行为入罪的标准是客观标准,即使个体因饮酒达到醉酒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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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但鉴于醉酒驾驶的严重危险性,立法机关专门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将未发生肇事结果的醉驾行为规定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对交通肇事罪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6777。 [5]参见劳东燕: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6]姜涛:风险社会之下经济刑法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7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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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但鉴于醉酒驾驶的严重危险性,立法机关专门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将未发生肇事结果的醉驾行为规定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对交通肇事罪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6777。 [5]参见劳东燕: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6]姜涛:风险社会之下经济刑法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72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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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但鉴于醉酒驾驶的严重危险性,立法机关专门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将未发生肇事结果的醉驾行为规定为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对交通肇事罪 ,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6777。 {5}参见劳东燕:公共政策与风险社会的刑法,《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6}姜涛:风险社会之下经济刑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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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视为具体危险犯,以发生具体危险为条件,则与惩治危险驾驶行为的立法意图相悖。危险驾驶行为具有导致公共安全受到侵害的高度危险性,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的 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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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真正的威胁也不需要法官在个案中具体的判断,而是由法律明文规定。[3]由于处罚范围的大幅度提前,追逐竞驶或者醉酒驾驶行为一经实施,即构成犯罪。 (二) 《法制与经济》2011年4月版。 [10]刑罚要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罪刑均衡)、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刑罚个别化),报应刑与预防刑相互牵制,因此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0222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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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驶行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第五,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情节恶劣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对此,应以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驾驶 违法行为上升为由刑法调整。其主要目的为用刑法的威慑力来震慑这些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倾向的人。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酒驾驶的标准据了解,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91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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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所谓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如何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处理本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 驶行为的,也可能成立本罪。第五,成立本罪要求情节恶劣。情节恶劣的基本判断标准,是追逐竞驶行为的公共危险性。对此,应以道路上车辆与行人的多少、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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