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由东往西行驶,与被告张新武驾驶粤YXXXXX号小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四十四天,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钟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 ...
//www.110.com/panli/panli_43691764.html -
了解详情
庭审中,被告陈穆提交了重庆市巫溪县门诊医药费专用收据3份,系李育坤受伤住院期间垫付的费用,涉及金额172元,后被告陈穆作放弃处理。上述事实,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的规定,被告陈穆 ...
//www.110.com/panli/panli_34232605.html -
了解详情
环保局附近与被告何泽昌驾驶的牌号为鄂B-09099号奔驰轿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原告在石龙区第一人民医院治疗10余天,后转入平顶山市第二人民 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www.110.com/panli/panli_32708329.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214670.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209393.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200200.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178809.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152901.html -
了解详情
伤残。后汪某某因伤势过重,于2011年5月27日不幸去世。汪某某受伤住院期间,被告胡某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汪某某去世后支付了20 000元 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 ...
//www.110.com/panli/panli_28148530.html -
了解详情
当该车行驶至龙源路与迎宾路交叉口时与豫HH3598号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原告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双方经协商未达成协议。被告张小祥和被告武陟县农业局的 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
//www.110.com/panli/panli_2813582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