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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户主。本案中原告依据同一个编号不同户主宅基使用证向法院主张自己权利,被告就原告争执宅基地使用权也向法院提交了宅基地使用证,原、被告所争执纠纷 淑梅等五人持登记在李振乾名下房产证请求继承该房屋,双方当事人因继承产生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纠纷,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原审驳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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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起未向李荣奎收取承包费。 2004年11月1日,李荣奎作为户主东山村合作社签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李荣奎家庭确权人口2人( 奎个人所有,剥夺了东山村其他集体成员对该土地收益权。鉴于李荣奎全家人现居住于养殖小区内,原有宅基地和房屋已经卖他人,东山村合作社现请求李荣奎交还养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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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朱继英户口册复印件各一份,被告以此说明李玉仙与其关系。四、盖有宜良县人民医院病情专用印章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两份。被告以此说明李玉仙死亡情况。五 而李玉兰则认为该房产是婚前建盖,属个人财产。本院认为,从郭宝成提交证据可以证明在李玉仙与其结婚前购买了宅基地及相应拆旧翻新、下石脚建设,郭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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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赖继玉一人所有,而是属于以原告赖继玉为户主包括本案所有原、被告在内一家人所有。 对证据3即原告赖继玉巫溪县水泥电杆厂、巫溪县凤凰农机站签订土地 ,判决如下: 一、溪集用(2006)字第161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土地使用者为赖继玉宅基地已建房屋一栋(座落于巫溪县凤凰镇石龙村4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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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政府修路搬迁,每人每月应发200元过渡费,一次性发放一年,按户发放到户主名下。现二原告过渡费已发放到被告名下,被告却拒不支付给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 原告李青霞案外人张二伟夫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房子宅基地均属于被告;为操办原告李青霞案外人张二伟婚事,送彩礼2000元,操办婚事花了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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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婚生子,任普公路路北属于第三人土地,为提高收入,第三人决定将沿路土地分配给农户作为宅基地使用。由于高启凤、潘宪春、高义文三人在户籍档案中属于一个农户,第三人 、潘宪春离婚分户情况下将第四号土地分配给以潘宪春为户主潘宪春、高启凤、高义文三人,其分得土地所有权属顺利西组,使用权村民组明确为潘宪春、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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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查明,原告闫刘叶被告闫春花系姐妹关系,1991年经原告许可,被告在原告宅基地建房并居住,1996年3月13日郑州市二七区建设和 调解下,达成新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基本情况:闫春华在齐礼闫东南区118号院所建房屋三层,总面积为420平方米。此宅基地户主为闫刘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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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15日农居字第001号城乡建房宅基地使用证上户主登记为朱永昌)。被告成家后,原、被告父母将该房大手边(左边,南面)分被告使用,原告 确定房屋归属诉请应予照准。对于原告转给被告之子朱德平转让地是否包括原告己倒塌附属厨房,是另一法律关系,原告可另行依法解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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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代理人对袁可为、袁再洋、罗伦斌、付勇调查记录,拟证明尹显安原告没有关系;2、洞口县老罐头厂联合开发合同、陈立新承诺书, 边、西抵其他另建商品房6米、宽规划路边、北抵水渠边线土共计600平方米宅基地以750 000元价格有偿转让给原告李强华进行房地产开发,并负责办理到户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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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权属登记表”属档案、亦属原始证据,在本案中具有最大证明力,户主为余崇华旬阳县甘溪公社张岭大队第三生产队集体荒山荒坡到户造管使用证 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第八条则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如今农民对土地所享有的是集体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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