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清算组,在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 十八条和《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原合伙人对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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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主体是清算组,在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 十八条和《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原合伙人对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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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注意的是,在没有成立清算组之前,对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所获取的财产要加强监管,以防止未清算前财产的灭失或被私分 。按照《公司法》第184的规定,公司解散事由发生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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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 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 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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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X名,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由市政府或出资人提议,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出资人批准,可设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 撤销的。第四十七条公司依照前条第(一)、(二)、(三)、(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市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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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全部资产分割新设立两个以上的公司,原公司解散。第五十五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资产负债表应经注册 五条清算组应拟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第六十六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应将公司帐册、债务人名册和股东名册等有关清算资料全部移交清算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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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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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 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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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公司解散是针对已经依法成立的公司而言的。没有依法成立的公司或者设立失败,设立无效的公司是不存在解散之说的,这是公司解散制度 不因公司清算完毕而当然消灭,但是,清算组一般会基于公司的清算完毕、法人人格的终止而消灭。区分开二者的区别后,我们更加会清楚地认识到清算主体确定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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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这显然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背道而驰。 权衡之下,笔者更赞同同一人格说,理由如下:1、吊销营业执照仅仅是导致公司解散的法定事由。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 义务、责任相一致原则。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既然法律规定股东有此等义务,那么不履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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