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9日17时55分,我驾驶电动车在浚县黎阳镇前嘴头村路口过马路时,被被告张耀刚驾驶的豫FT5071小型客车撞倒,该事故经浚 九香驾驶非机动车违反《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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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没有走人行横道线,而且是酒后走在路中间,闯红灯过马路,被告已经踩了急刹车,原告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原告本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交警认定事故 认定。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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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为豫D-T2516号出租轿车沿矿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街小区门口时,将由北向南过马路的行人何桂枝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平顶山市公安交通 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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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痛苦的抚慰,与死亡赔偿金是对物质性损失的填补不同,二者不可混同。本案交通事故造成了黄建碧死亡的严重结果,使作为死者亲近属的原告有的幼年丧父、有的 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意见》第19条、第20条只是规定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以及难以认定责任时所适用的赔偿比例,对机动车之间并未规定赔偿比例,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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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公司辩称,根据交警队的笔录,死亡受害人于某某应该是在下班途中横穿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死者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原告方 村村委会证明、交警支队制作的询问笔录、事故现场图等经质证核对的证据证实。本院认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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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在通过机动车道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下车推行,且过马路时未仔细观察才导致,故原告应负全责至少是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作出责任无法 本院认为依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推翻公安部门对此事故的结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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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富民桥南街河畔路口南侧附近时,将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行人时春雨撞倒,时春雨被送到沈阳急救中心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浑南 有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死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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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吴军发、吴明、吴鑫、杨枝伍辩称:停车费与化验费不是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应由我们承担。现同意按20%的责任比例支付运尸费、修 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地宣武区南二环主路菜户营桥为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机动车行驶的专用道路,非机动车及行人不允许通行。2004年5月9日晚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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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出租车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发生保险事故,应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支公司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 ,遇原告黎开发驾驶非机动车由南向北在人行横道内过马路,二车相撞,造成原告黎开发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江岸大队认定: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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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被告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原告是骑着自行车过马路,被告张某系超速行驶,所以双方均存在过错,双方应承担 ,被告张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设有人行道的路口时,没有减速确保安全,原告驾驶非机动车没有下车推行,亦未能确保安全,故酌情确定被告张某作为肇事机动车的驾驶人和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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