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际法”。从各部分的标题,读者很难理解该部分内容与题目间是否有密切的关联。这就是没有紧扣题目,或者说不切题。 实例2: 博士论文题目:现代 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而仅研究合同的担保。其逻辑难谓合理、严密。 实例8: 硕士论文:论农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部分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特点和主要缺点 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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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101条)等均如此。据此,只要租赁合同、按份共有等法定的基础关系客观存在并有法律效力,身处这些关系中的承租人、按份共有人等,就有了 买权提供基础事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以及融资租赁即为适例。{23} 三、符合同等条件 基于先买权的形成权定性,在转让人转让财产权时,无论是否愿转给先买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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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占有权利 占有权利可以产生于限制物权,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占有权利可以产生于某些债权合同,即相对占有权,主要产生于所有权人将物之用益在一段时间内交给相对方的合同关系中,比如租赁、用益租赁、借用、保管等。基于借贷以及无偿保管不能产生相对占有权,因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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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地承认其效力,而不必寻找物权行为的救命途径。何以如此解释?物权变动是否就是物权行为,在不同的法制上确有不同的答案。在德国学者的眼里, 它们当中确实存在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役权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质权的设定的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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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也已经现实地接受了这一权利的称谓,因此,可以采用第三种意见,就是叫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应当进行改造,让它进一步简化,而不是一个需要用九个字 要解决,要划分出来单独存在。房子的问题,是使用、收益的问题,有合同关系的放在合同法中,没有合同的就放在物权中。就像农村土地的问题,在本村的是社员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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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地承认其效力”,而不必寻找物权行为的救命途径。何以如此解释?物权变动是否就是物权行为,在不同的法制上确有不同的答案。在德国学者的眼里 当中确实存在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役权合同、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约定”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质权的“设定”的区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5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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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然贯彻物权变动的登记或交付主义。刘得宽指出:是否承认物权契约,其与形式主义立法论无直接关系。[3]换言之,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的对立,不在于是否 、变更,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对于动产物权转移时间的约定,对于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等均采取了意思主义立法例。[5]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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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权一直与匡远村委会协商未果,故诉至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审理认为:首先,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中《匡州旅社承包合同 承包经营权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一点李绍德是承认的。虽然在双方的合同中有优先承包经营权的约定,但因其于法无据,该约定是无效的,依法不能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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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仍然贯彻物权变动的登记或交付主义。刘得宽指出:”是否承认物权契约,其与形式主义立法论无直接关系“。[3]换言之,形式主义与意思主义的对立,不在于是否 、变更,对于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对于动产物权转移时间的约定,对于转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变更登记等均采取了意思主义立法例。[5]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00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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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法律多设有特殊规定,此处暂置不论。在以债权为根据的物的利用关系中,租赁合同显然已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租赁权虽属债权,本应具有相对性,但为保护承租人 这一点的话,那么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也就不会产生地上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定限物权是否优先于一般债权而受偿的争论了。 其实,进一步思考可以发现,当论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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