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十五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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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十五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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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十五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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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终结后六个月内提出。第四十五条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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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进行耗时较长的资产评估确定,这在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的法定期限内是无法完成的[4]。为避免发生无谓争议影响立法进程,又能保障破产法顺利实施 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遵循同样的原则,即未申报债权的分配损失不予计算、弥补。但应当指出的是,如果在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75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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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 第1款应改为 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 第1款应改为: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626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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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第1款应改为 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应当规定企业清偿债务的期限。第1款应改为:“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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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人民法院对有财产担保债权和无财产担保债权的申报,应当分别登记。第1款应改为 整顿的主体仅为债务人自身,而不是“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4)整顿期限不宜过长,而且应同(企业法)统一起来,故改“不超过两年”为“不超过一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3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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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平衡性制度安排 按照许多国家破产法的规定(如日本、德国等) ,如果债权人不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 的一个重大问题。现行破产法主要作出了下列平衡性安排: 1.职工利益与共益债权的关系 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2006年破产法于第43条特别规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7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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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平衡性制度安排 按照许多国家破产法的规定(如日本、德国等) ,如果债权人不在法律规定或者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申报 的一个重大问题。现行破产法主要作出了下列平衡性安排: 1.职工利益与共益债权的关系 为了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2006年破产法于第43条特别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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