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甚至有人主张将此概念逐出注释刑法学领域,但社会危害性的可判断性、相对独立性、很强的效用性及其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上的相容性赋予社会危害性概念已不可取代的 失衡,在刑法立法领域,对设定罪刑关系的立法者这一主体是这样,在刑法司法领域对适用罪刑关系的司法者这一主体也是这样。 三、结论 从上述罪刑相适应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617.html -
了解详情
以刑法上的犯罪,否则,即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背离和违反,更是对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功能的否定和颠覆。正是立足于此,现行刑法典第13条明确指出 回避的概念,在我国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实无引入的必要。 (二)刑事和解的困惑:意思自治还是罪刑法定 在司法实践中办理妨害公务犯罪案件时,若证据表明依法执行公务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93.html -
了解详情
的外衣为突破罪刑法定原则的刑罚处罚提供一种貌似具有刑法色彩的理论根据,而且也在实践中对于国家法治起着反作用。[8](第8页)也就是说,面向司法实践的注释 。谢晖先生曾指出:虽然法学在当今已是一门高度学科化、专门化的学问体系,法学家也因为社会分工之影响而成为专门的法学家群体,但这绝不意味着对法学家开放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026.html -
了解详情
保障主义的倔起和世界刑罚轻缓化的发展,刑法谦抑性理论引起了刑法学界前所未有的热议,刑法谦抑性的司法适用也引起了司法实务界的深入探索。本文拟在揭示刑法谦 刑相适应原则与刑法谦抑性之价值契合关系作粗浅探讨。 (一)刑法谦抑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契合 刑法谦抑性是基于刑罚之恶以及人权保障之需要而提出的理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6434.html -
了解详情
,保障民主,促进改革,服务四化的繁重任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实行了罪刑关系的明确化,规格化和法定化,维护了国家的刑法的统一、正确实行,防止国家权力的 依法治国的目的。3、类推制度违背保障人权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以限制刑罚权,防止司法擅断和枉法裁判,保障公民的个人自由为其价值基础,而刑事类推制度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914.html -
了解详情
法是有理性的,不应当超越其应有的界限;同时,只有这样才合乎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精神,才和立法原意相一致。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应是借鉴德日等国家或地区的 而不顾,致使婴儿长期置留在医院,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24]司法实践中,将应受其扶养的人弃置于福利院、医院、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卖亲生儿女的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36978.html -
了解详情
量刑意义的本无可厚非,但是在进行理论研究和现实的司法操作中,有极个别的其他既对定罪产生影响,又对量刑产生影响,故而就产生了既定罪又量刑双重意义的其他 立法者以简驭繁高超立法技术的典型体现;其他具有不确定性的缺点,但其概括性与相关性的双重品格不仅顺应了刑法稳定性和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而且实现了社会现实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5825.html -
了解详情
, 但得出的结论反而应是再犯危险性能够在罪刑法定原则的价值框架内找到坐标,并能够成为犯罪本体的一个内中要素或一个侧面,因为再犯危险性不仅是通过已然行为表现出来而 条中的刑罚首先应指法定刑。在肯定此条中的刑罚首先应指法定刑的前提下, 若不得不承认在成文法传统下司法始终是以立法为框范, 则必有法定刑之中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171.html -
了解详情
的惟一标准,即认为以此为已足,这未免有绝对化之嫌。因为,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出于同一目的,实施数个客观上毫无牵连(即没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 决定了结合犯不能也不应该为牵连犯所取代。在强调罪刑法定原则的今天,我们的刑法理论更应该突出结合犯适用的法律地位,而不能也不应该因数犯罪行为之间有牵连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1345.html -
了解详情
在第四项中,对于这项规定,应该如何理解? 在1997年刑法出台初期,由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和深入人心,司法实践中对于该项内容在理解和适用上均十分谨慎,很少 这一手段也不行。作为行政机关,也不能因为管理的方便和刑罚的威慑力,一味地依赖刑法来维护经济秩序。在我国,犯罪化趋势仍然比较明显,这与我国的基本国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95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