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为根据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直接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生效,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支付只发挥证明该项变动的作用的立法体例。所谓公示要件主义,是指仅有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思考》,载于《陕西经贸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第60页。 [10]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197.html -
了解详情
人善意信赖的必要。 (三)第三人即债权人必须为善意。不动产抵押权善意取得中对第三人的善意判断相对简单,因为不动产登记有国家信用作担保,有很强的公信力,第 第三人的善意是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核心内容,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为善意,第三人应该尽到哪些注意义务,这些都需要在立法上加以补充、细化,指导司法实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7892.html -
了解详情
与担保的成文化而做出的立法努力。换言之,动产抵押只不过是让与担保的变种。实际上作为动产抵押制度发挥的机能是让与担保,根据登记进行的动产抵押并不适用所有的 提供了基础。动产抵押制度的废除,还可以解决我国物权公示效力上出现的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抵押权公示效力不统一带来的困境,也为我国立法承认物权公示的公信力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2044.html -
了解详情
行为为根据发生物权变动时,物权变动直接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生效,不动产登记和动产的支付只发挥证明该项变动的作用的立法体例。所谓公示要件主义,是指仅有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立法思考》,载于《陕西经贸学院学报》2002年第4期第60页。 [10] 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651.html -
了解详情
不能因为我国尚不是发达国家就不重视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由于住宅权法律制度的内在机理在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共同性,我国立法者只要能够理解和尊重《世界人权宣言》、 是一致的。当然,如果当事人自己能够登记,就必须适用“不登记,不动产物权不变动”的规则。 第三,设立预告登记制度。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636.html -
了解详情
[10] 因此,我认为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而这个机关可以考虑是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 担保物权部分 一、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选择 1995年颁布 立法思考》,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19]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898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3008.html -
了解详情
[10] 因此,我认为可以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而这个机关可以考虑是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 担保物权部分 一、担保物权立法定位的选择 1995年颁布 立法思考》,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19] 谢在全:《民法物权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898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363.html -
了解详情
,正在制定的中国物权法,也拟于总则部分一般规定中,对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作出较为系统的规定。 因各国或地区的社会制度、法律传统、法律观念与纯粹的立法技术等 的程序、内容、效力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公示制度。[45]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也设有不动产登记制度,但尚不够完善,物权法制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9243.html -
了解详情
,所以对优先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关系确有加以特殊保护的必要。 三、关于设立优先权制度的几点思考 我国之所以没有设立统一的优先权制度,并不表明我国不存在 未来立法中优先权制度的主要内容可规定如下: 1.优先权总则 (1 )优先权的定义:优先权为按照法律规定特定债权人就债务人的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不动产的价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1461.html -
了解详情
的顺位依当事人登记的先后而定显然不同,对此根本不存在当事人的意志,体现了很强的立法政策性。 (二)优先权制度的立法沿革 优先权利制度发端于罗马法, 我们应该进行区别分析,首先优先权制度的内容并不仅仅局限于对所谓特种债权的保护,此外尚有在债务人特定动产和不动产上存在的特别优先权制度,而特别优先权所保护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020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