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同时其不利于交易安全。 三 物权法应规定优先权的理由 1社会原因。众所周知我国自建国以后实行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利益比较单一 ,不是直接通过占有债务人财产发生所有权转移而实现,而是首先使债务人财产售出转换为价款,再从价款中实现清偿。对照担保物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可知,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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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作出规定。在设置有关动产与不动产的规则方面,我国物权法应当将重心放在不动产的规则方面,对动产的规定主要规范动产所有权取得的各种方式,至于动产在交易中的规则主要 个人利益的损害;集体财产的灭失,也就意味着成员利益的丧失。将集体财产定性为一种特殊的共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承认集体组织的成员对其财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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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18] 五、我国物权法上是否应当规定优先权 此一问题,在我国物权立法中颇有争议。梁慧星教授主持拟定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以下简称为梁稿)中未 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 [13] 王利明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第514页。 [14] 申卫星:《优先权性质初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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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性;它们在用益功能和担保功能兼具方面,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国物权法制定中,应保留典权为宜,并应对其加以完善,完善的基本考虑是扩张其适用范围, 条。 [36][36] 韩国民法典303条第2款。 [37][37] 韩国民法草案第298条中规定传贳权人缴纳各种赋税,在民法案审议过程中被删除。参见[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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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是否须在物权法中规定独立的物权行为并无统一的看法。 根据上文我们对物权行为理论误解的纠正,可以认定在我国物权法上有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正如苏 民法体系的构建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亦严格区分了物权和债权,如此就应当顺理成章地承认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而我国物权法也明文规定了物权变动的原因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840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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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是否须在物权法中规定独立的物权行为并无统一的看法。 根据上文我们对物权行为理论误解的纠正,可以认定在我国物权法上有物权行为的客观存在,正如苏 民法体系的构建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亦严格区分了物权和债权,如此就应当顺理成章地承认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分,而我国物权法也明文规定了物权变动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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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日益完善和发达,金融机构不断增多,甚至还出现了各种以担保为业的公司。同时,法律规定的担保的种类很多,如抵押、质押、留置、让与担保等等。 、保持民族自尊,但是却没有注意到典权制度的存在阻碍了我国物权法国际化的趋势,应当予以废除。 (六)通过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典权数量来看,典权已经失去其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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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都是核心权利类型。因此,关于所有权的规定理所当然地在物权法中居核心地位。我国的物权立法也一样。对于我国物权法应该确定的所有权体系,学者以及立法机关均 所有权,应该依法改造为法人所有权。其中的法学原理本人已经有多次的探讨,在此恕不赘述。⑤ 三、承认法人所有权这一类型 目前我国物权法的立法方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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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同时其不利于交易安全。 三 物权法应规定优先权的理由 1社会原因。众所周知我国自建国以后实行的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经济利益比较单一 ,不是直接通过占有债务人财产发生所有权转移而实现,而是首先使债务人财产售出转换为价款,再从价款中实现清偿。对照担保物权的性质进行分析,可知,优先权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94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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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性;它们在用益功能和担保功能兼具方面,有异曲同工之妙。我国物权法制定中,应保留典权为宜,并应对其加以完善,完善的基本考虑是扩张其适用范围, 物权化、成文化,并在1958年制定的《韩国民法典》中作了具体的规定。[18][18] 1945年韩国解放到1950年朝鲜战争期间,韩国法典编纂委员会向政府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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