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相同的部分犯罪共同说。即共犯之成立,必须以正犯实施特定的构成要件的事实为基础,原则上共犯的罪名也从属于正犯。另一方面,成立共同正犯,只要有部分共同实施的 者以间接正犯论,非身份者论以从犯(这里的从犯是指分工意义上的帮助犯)。认为非身份者因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上所要求的资格,即使其主观上有故意,也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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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相同的部分犯罪共同说。即共犯之成立,必须以正犯实施特定的构成要件的事实为基础,原则上共犯的罪名也从属于正犯。另一方面,成立共同正犯,只要有部分共同实施的 者以间接正犯论,非身份者论以从犯(这里的从犯是指分工意义上的帮助犯)。认为非身份者因不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上所要求的资格,即使其主观上有故意,也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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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为处于罪与非罪临界点的时候,并不属于符合构成要件的情节也可能起到重要的定罪作用。实际上,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并没有抽象意义上的分类,只有具体案件的归属 情节而使得该盗窃行为被作为犯罪处理。 尽管德国刑法第46条第3款规定已经是法律的构成要件的标志的情况,不允许加以考虑。德国学者也指出法定犯罪构成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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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第197 条第2项),被日本学者一致认为是客观的处罚条件。德国学者认为,一般而言在危险的实现不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的抽象危险犯中,危险的现实 向其他的国家利益让步[11]。 在实体法上,盗窃罪中行为人具有亲属身份(日本刑法第244 条第1项)(注:日本刑法第244条规定,配偶、直系血亲或者同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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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只可能构成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而不可能构成贪污罪。所以是否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盗窃罪或 够了,无需把使用行为也规定进来。 其次,刑法把使用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常常使执法者处于两难境地,主要体现在挪用人和使用人不一致的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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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成立共同犯罪。因此,从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的意义上说, 共同犯罪并没有什么特殊性,对共同犯罪这种犯罪形态,同样可以根据犯罪构成理论对之进行解析。但由于 为标本来规定各个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 所以基本的犯罪构成由刑法分则条文所直接规定。例如,刑法分则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等。在一个人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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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某、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方法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钟某提出犯意,且积极参与盗窃,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 是对刑法分则规定的构成要件的修正,而且要依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承担刑事责任。因此,正犯的实行行为对于共同犯罪的定罪具有重要意义。 1、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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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2)第三种观点,认为加重构成是基本犯的构成要件的转化,从而加重处罚的犯罪形式。其认为犯罪构成一般都是以基本要件的形式进行表述的。但是,法律规范也可能再 从刑事政策的合目的性出发,应该重视加重处罚即刑的适合性在认定犯罪成立上所具有的意义。唯有如此,才能使犯罪构成更好地发挥出区别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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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教授建构了一个罪体罪责罪量三位一体的犯罪构成体系。在这一构成体系中,给予犯罪成立的数量因素以独立的构成要件的地位。⑴因而在陈教授那里,中国刑法上 中,也有多种不同意见:其一,除分则第3章中某些经济犯罪以外的其他罪,包括盗窃罪、诈骗罪和抢夺罪等传统的财产犯罪在内,均采用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模式(2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85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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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使用伪造的票据则要认定票据诈骗罪,最高刑则要判处死刑;再如盗窃罪的起刑点要比贪污罪的起刑点要低等,这与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澳门地区在 犯罪的性质,而只有实行行为才能决定犯罪的性质。以主犯犯罪的基本特征决定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否定了其他共同犯罪人的构成要件的独立性。另外,在具有多名主犯且主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65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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