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expenses);第三优先债权是从强制清算申请提出后至债务人破产宣告时止债务人在正常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债权;第四优先债权是工资债权;第五优先债权是 ,《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年第4期;韩长印:《经营者个人对企业破产的责任》,《法学评论》2003年第1期;冯果、柴瑞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0471.html -
了解详情
方案。另外,《破产法》第87条规定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必须遵循的标准,其中第6项规定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可是这两项规定在实践中,尤其 资格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在特殊条件下,如《破产法》施行前已经进行的国有企业破产或者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以作为管理人。清算组为管理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424.html -
了解详情
方案。另外,《破产法》第87条规定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必须遵循的标准,其中第6项规定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必须具有可行性。可是这两项规定在实践中,尤其 资格申请编入管理人名册。在特殊条件下,如《破产法》施行前已经进行的国有企业破产或者破产申请受理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可以作为管理人。清算组为管理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6423.html -
了解详情
,才能提出重整申请。此外,提出申请的最迟时间应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由于提出重整申请就是为避免破产宣告,所以此乃不言而喻的要求。 对出资人行使重整申请权, 是在技术上符合第1129 条b(2)的标准也不能保证该项计划是公平的和公正的”。[6]由此可见,法院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要做到公正、合理地利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376.html -
了解详情
规定其独立也属多余。不过,破产法不仅关心破产企业清算,也要强调和解与重整,1986年《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的破产清算仅注重清算职能,2006年的《 ;德国民法规定了单纯承认及抛弃继承,并没有规定限定继承,但有遗产声请宣告破产以限制继承人之债务负担;瑞士民法没有规定限定继承,允许继承人请求官署清算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76474.html -
了解详情
的主债权,主债权被免除,从权利自然亦随之消灭;同理,在该免除行为因破产撤销而宣告无效时,主债权和从权利也应一并恢复。[13] 二、无偿行为的发生时点 在临界期内这一时间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2条第1句所规定的撤销。在外部评价看来,这样的规则似乎并不正当:人们观念中破产清偿的规则多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6783.html -
了解详情
决定被撤销,或者人民法院作出解散公司判决后当事人又达成公司存续和解协议的除外。 九、关于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 20、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十 和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申请费的有关规定,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申请费以强制清算财产总额为基数,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计算,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2928.html -
了解详情
(下称《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 的合同,以非正常高价购买财产等行为。立法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应规定一般性标准,包括确定正常价格的标准及一定的正常降价比例。此外,还可依据特定程序来确认行为是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4615.html -
了解详情
为准,特别是应当以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诉权之有效行使提供切实保障为标准,而不应继续奉行主观人为的宜粗不宜细之偏颇原则。首先,现代民事诉讼活动本身的 ,即2002年7月30公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参见王卫国:《破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11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2637.html -
了解详情
下称《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 的合同,以非正常高价购买财产等行为。立法对“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应规定一般性标准,包括确定正常价格的标准及一定的正常降价比例。此外,还可依据特定程序来确认行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79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