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原告所有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不足的部分,因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被告方在强制险范围外承担同等的侵权损害 费用赔偿限额下的医疗费、营养费共计人民币1,871.30元,财产损失限额下的电动车修理费、牵引费共计人民币750元,以上共计人民币9,621.30元,于本判决 ...
//www.110.com/panli/panli_3368609.html -
了解详情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不属于和超出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为10%,参照本市2009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324元/年计算20年。对电动车损失,该车的登记所有人为原告儿子曾明委,原告无权主张该损失,应当由 ...
//www.110.com/panli/panli_3365512.html -
了解详情
军的上诉理由答辩称:高树军的报案记录不能证明其电动车发生丢失,亦无法证明其电动车系在小区内丢失。小区内有存放非机动车的场所,但高树军未将车辆放入该场地, 军将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内并不构成向丽盈美家公司正式交付保管物,高树军交纳的物业费用也不属于保管费的性质,所以,丽盈美家公司对高树军的电动车并不存在保管 ...
//www.110.com/panli/panli_298585.html -
了解详情
,实务操作,行政和法院,也不作为机动车来认定工伤。现在倾向于对出事的电动车进行鉴定,看质量和车速是否符合机动车辆。 案例:王华是苏州某塑料厂工人。 撞伤,当即昏迷不醒。事发后,厂方认为,王华是被电瓶车撞伤,但电动自行车系非机动车,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 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认为,经苏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2464.html -
了解详情
认定二人负同等事故责任。关于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 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 本院认为,陈玉亲驾驶机动车辆与骑电动车的王廷席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部门认定二人负同等事故责任,鉴于陈 ...
//www.110.com/panli/panli_139221.html -
了解详情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孙亚锃负此事故主要责任。何亚君驾驶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 2×10%)8128.8元、鉴定费74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电动车损失470元、拖车停车费228元等共计65480.55元,扣除原告何亚君应 ...
//www.110.com/panli/panli_45362135.html -
了解详情
,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并结合原告伤情,本院酌情考虑2000元。八、财产损失(电动车损失费):原告主张2300元,虽然原告未提供相应的维修票据或定损单等 。原告的合理损失为137342.89元,尚余62900.69元,因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本院根据本案实际酌情确定由被告黄慧都承担80%的赔偿责任 ...
//www.110.com/panli/panli_44584323.html -
了解详情
日,被告杨某驾驶牌号为皖A某轻型厢式货车由南向北行驶,适逢原告骑电动车由南向西行驶至此,双方发生碰撞,造成车损和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 国家法律的保护,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公安机关对本起事故的责任认定,被告 ...
//www.110.com/panli/panli_35598530.html -
了解详情
优狐牌电动车相撞,造成二车损坏,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2010年4月22日经湘潭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张拔明驾车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让行,未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忽视 该份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被上诉人郭自安在康复治疗期间完全不需要护理,也不属于后期护理依赖程度的司法鉴定,故本院对证据3不予认定。其他当事人未提交新 ...
//www.110.com/panli/panli_31796518.html -
了解详情
提供的第一组证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真实性无异议,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认为原告驾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至少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对二原告提交的第二组证据中诊断 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予以赔偿。被告杨彦双驾驶车辆与原告李慧梅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经交警队认定杨彦双负全部责任,二原告无责任, ...
//www.110.com/panli/panli_27435688.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