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诉遗嘱无效,法院二审均确认该遗嘱无效,只有父亲自有的部分有效,关键是父亲1964年在我结婚时已经给了我一部分房产,共有人每人只有50平米,父亲的 平米,也单独办理了产权证,张某非法定继承人和共有人,那么父亲还有份额遗赠给张某吗? 房产已经拆迁,未办理房产证,原宅基地证也已注销,土地也转为了 ...
//www.110.com/ask/question-85347.html -
了解详情
争议房屋。二、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华群正、华喜阳要求确认自己是本案争议房屋的共有人的事实根据是他们同周福荣共同生活及房屋的取得是在其共同 荣在其遗嘱中将争议房屋卖后的余额处分给其大女儿和二女儿,没有保留周×的继承份额,而周×非系“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因此,周×不具备争议房屋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10390.html -
了解详情
已死亡,上述共同居住过的三间房屋被确权给廖丁夫妻及廖乙三人共同共有,并颁发了房产所有证。嗣后,廖丁夫妻先后死亡。1993年政府对村民地籍公告进行登记, 完全可以按照证据优势的原理,确定房屋的权属。廖丁夫妻死亡后其应拥有的房屋份额应依法确认为其遗产,因廖丁夫妻收养廖甲父亲为子,双方形成了养父母子女关系,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875.html -
了解详情
李某丁及原告李某甲。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人共有位于中山市石岐区、西区、南区以及港口镇等地共7套房产。2010年6月23日,李某戊在中山市公证处立下公证 不配合。为此,李某甲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李某戊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同时确认上述7套房产中属于李某戊的部分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份额由李某甲继承。...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0561.html -
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屋使用权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吴锦森、关根举证证明该更名行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维持原判。 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另查明:201 1年10月25日,本院作出(201 1)穗中法行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0325.html -
了解详情
争房屋的50%份额转让给其父母的行为,应由瞿某某自担其责,瞿某某要求以50%房产份额为基础分割婚后还贷的钱款,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综上,婚姻关系存 时,应综合考虑瞿某某父母支付该钱款的动机、本案双方在当时的夫妻关系等。在确认姚某某所应获得的钱款数额时,应结合双方共同还贷的数额、系争房屋的增值幅度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8549.html -
了解详情
的房屋按照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原则,婚前所购房产为个人财产,婚后所购房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确认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取得房产 表示赠予双方。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也认定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书面约定。二、使用权房房屋(一)离婚时尚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69742.html -
了解详情
强的母亲李少芬被岚兰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 岚兰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现登记为李少芬名下的房产属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判令该房屋产权归原告所有; ,择日判决。 柳北法院审理后判决涉诉房屋由原告岚兰与被告王强按份共有,各占二分之一份额;第三人李少芬对房屋不享有所有权。 收到判决书后,李少芬想不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4138.html -
了解详情
一方可以赠与条件不成立为由,要求对方返还。如果已经结婚了,则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8、婚前双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如何分割房产 对于 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如果结婚不成,应当根据出资份额比例分割房产 9、夫妻一方通过福利、补贴等方式取得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2360.html -
了解详情
知现住房屋没有原告的权利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告与三被告共同共有上海市杨浦区I村3号602室房屋。被告沈B、虞C、沈D辩称, 积蓄、贷款购买。且购买房屋时,原告已对动迁款作出分配,表示不参加房产的购买,其所有的份额作为与被告一起生活的补贴。另,动迁款与房屋权利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
//www.110.com/panli/panli_15901403.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