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又扔掉了却构成法定刑要重得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是当场消费掉和还是拿回家慢慢享用,对于被害人所有权的侵害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而且,若按照 卡主签名消费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而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则该款规定是将本来符合信用卡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法律拟制为以盗窃罪论处。这样理解的话,盗窃本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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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立法上也有一点任意,是一个可以论证的错误;但是,骗取、捡得他人信用卡后使用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这使司法 犯罪事实,是不是自首?当然是。再比如说立功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他人犯罪事实或者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027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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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绝对的从属关系还需要仔细辨析。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特殊类型的诈骗犯罪和(普通)诈骗罪之间具有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所有的合同 以窃取方式贪污公共财物1500元,没有其它严重情节,不能构成贪污罪的,可以定盗窃罪。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即便负次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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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绝对的从属关系还需要仔细辨析。一般认为,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特殊类型的诈骗犯罪和(普通)诈骗罪之间具有法条竞合的特别关系,所有的合同 以窃取方式贪污公共财物1500元,没有其它严重情节,不能构成贪污罪的,可以定盗窃罪。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的,即便负次要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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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通过偷窥的方式取得密码窃取了被害人的财物,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不构成诈骗罪或信用卡诈骗罪。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按各自分工分别实施犯罪,其中 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两被告人归案后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两被告人的法定和酌定情节,对两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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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作出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是信用卡诈骗罪,而是盗窃罪,当然,如果盗窃信用卡后没有使用,也就是没有取钱或者消费,那行为人就不 必须按照双方的协议按时归还不按时归还,轻则属于违约,重则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因此,银行卡和信用卡最大的不同是,前者是客户借给银行钱,一般是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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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很大,如刘明祥教授和张明凯教授对于此种行为分别撰文表述自己观点,刘教授认为应定信用卡诈骗罪, 张教授认为应定盗窃罪 。2008年2月19日最高 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657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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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工营业窗口取现或转账,虽然本来符合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根据该款规定,这种行为也还是构成盗窃罪,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该款又是一种特别 的立法目的。 [31] 可见,将目的一概理解为刑法中的身份可能存在疑问。日本理论和判例之所以认为营利目的可以成为刑法中身份,显然是由于日本旧《麻药取缔法》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30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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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的诈骗罪、盗窃罪、抢夺罪分别作了规定,又根据诈骗犯罪的方法和手段的特定性,将诈骗罪分离为集资诈骗罪、金融支票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并 无明确授权就意味着无权。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刑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562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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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特征,但如前所述,行为人前面实施的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给受害人造成一种假象,然后将受害人的卡窃为己有,前面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和后面的窃取 换卡行为,但犯罪最终有没有得逞我认为应当具体分析。根据刑法有关理论,目前在盗窃罪的既遂未遂界定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46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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