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主张进行审理;再审则主要就当事人各方对实体权利义务的争议进行审理。民事申请再审复查制度是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公民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 3)原裁判与另一在其生效之前就相同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作出的另一生效裁判相抵触的。前一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根据既判力理论和一事不再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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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一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都做了相应的限制性规定,只有符合起诉条件和提起再审条件的案件才能启动一审程序和 ,也要对新证据及适用法律等实体问题进行审查。再审审查是再审程序的一部分,它与再审程序同属于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审查阶段的审判职能是对已经发生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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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188条之规定相矛盾。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规定: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而审判监督程序的内涵既包括法院内部的审判 ,执行员不遵照执行,或没有执行依据而违法强制执行的。如对符合条件的不予执行,或超出法律文书确认的履行范围,严重超标的执行;截留、扣押已执行的财物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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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09年第4期 【摘要】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面临着在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可选方案中加以协调和取舍的难题。实体性再审事由虽然存在认定上 限制的再审事由明确加以列举,例如现行法所规定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之情形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227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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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检察和解协议没有对抗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依据。 (三)认识统一问题 对于检察和解存在的必要性,目前在民事检察领域存在的争议较大。肯定者从维护稳定 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商请法院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再审,根据和解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溯及和解协议生效之时。这样便可以以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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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似乎表明审判监督程序是专门用来纠正第一审、第二审程序作出的错误裁判,执行程序是为强制实现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这种监督方式缺乏对审判过程的防范。在民事诉讼中,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监督只有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权,即检察机关只有在发现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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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程序加以规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作了修正,但将该制度作为前置程序予以保留,并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另行起诉的程序相掺杂、将对 的做法,通常情况下,在案外人异议中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的执行依据主要是交付特定物的法律文书。如果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裁定本身有错误,比如误将案外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74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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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期限;案外人申请再审 内容提要: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面临着在不同的甚至相互冲突的可选方案中加以协调和取舍的难题。实体性再审事由虽然存在认定上 的再审事由明确加以列举,例如现行法所规定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43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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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均不愿承担办理错案及追究责任,本级法院再审程序的自我纠错的效果就不尽人意。 职权色彩过于浓厚。原本审判监督程序的法律价值,在于回应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的 的尊重,裁判文书的权威性得不到保障。 五、关于民事再审的审级和机构.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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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失误数量并不很大。[11]因此,审判监督程序在较长时间内将仍是内地法律体制一个必要的纠正错案的机制。在最近的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 这在内地《民事诉讼法》是没有规定的。显然,为了克服内地和香港体制上的差异,推动两地司法协助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在不可能取消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下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33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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