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行车在该路口未按规定下车推行,导致湘JB9536号车辆与自行车相撞,造成周宗裕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于2010年8月29日死亡。常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直属 常德市德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王伯枝、周秋华、周德芳各项损失157 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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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李红梅驾驶豫RVL898号两轮摩托车自西向东行驶至南阳市高新路二十八中西侧路口处与龚建合骑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龚建合受伤的交通事故。南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六大队于201O年8月11日出具了宛公交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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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的根据。本院认为,被告田丽红驾驶车辆与原告李金才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李金才受伤的交通事故,汤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已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 红及肇事车辆所投保的被告华安财险新密服务部应对原告李金才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原告李金才诉请的医疗费4019.4元,由其提供的医疗费单据、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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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引起的病的,应该将该类药费扣除后再纳入赔偿范围。例如:金某驾车与于某骑的自行车相撞致于某受伤,该事故经交警队认定为金某负此事故全部 7月公布的法释[2002]1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进一步认为:“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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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与原告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原告受伤。交警大队认定汪维剑负事故主要责任、刘雷负次要责任。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 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被告汪维剑在事故后向交警部门提供的苏JFR978新感觉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的保险单(编号0500064813)确为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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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规定,原审法院判决:一、保险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贺某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10000元,护理费2400元、残疾赔偿金73987. 成立。关于争议焦点一,本案中,唐某某驾驶轿车与贺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相撞事故,无锡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崇安大队因无法查证事发前双方车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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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春花驾驶的国威牌电动自行车、原告吕秀丽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吕秀丽、王琼琼等四人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二原告受伤后,被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公司在豫DEK789号长安牌小型轿车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吕秀丽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179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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雒军战、刘巧玲、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2万元。另查明 D—NN883号别克轿车与原告宋风岗骑自行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住院的交通事故,原、被告之间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关系。叶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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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2009年12月15日向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被告赔偿各项损失16348.87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河南省长垣县人民法院于2010年 西向东行驶时与同向行驶的林小利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损坏、林小利受伤的交通事故。2009年11月4日,长垣县交警大队作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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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91KM+200M处时,与受害者陈元飞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受害者陈元飞当场死亡的后果。本起交通事故经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涵江大队认定,肇事车辆驾驶员 。被告保险公司作为闽B62502号货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人,依法应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鉴于肇事车辆已投不计免赔率,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被告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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