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例,至于具体的制度设计则有承诺转质和责任转质的区别。权利质权的质权人能否将设质的权利转质于第三人呢?一般认为,转质不限于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为 前追索事由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期前追索权。 (二)以背书形式设立票据质押 以背书方式设定质押的,作为出质人的持票人应该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设定质押或者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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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对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强调的是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与交付。 显而易见,两部法律对票据质押的生效要件的规定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背书“ 的通例,《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第19条规定“如背书载有‘担保价值’‘抵押价值’,或任何其他抵押的声明,持票人得行使汇票上之一切权利,但只能以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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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是一种新的担保方式,与抵押的区别在于: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动产质押转移质物的占有;抵押中没有权利抵押,即权利不能作为抵押物,权利质押中权利是作为质押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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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民法通则》第89条第(三)项规定的广义抵押分解为普通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三类,并对最高额抵押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这说明,我国民事立法向着科学 集合。性质上作为一个不动产看待。(三)企业财团的构成必须符合特定性原则的要求。这是财团抵押与英美浮动抵押相区别的最主要标志。所谓标的特定性,是指抵押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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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没有记名和无记名的区别,占有股权的形式一律体现为将股权归于股东名下。 二、不转移质物占有而设定质权所带来的法律问题 据民法一般理论,质押应转移标的物占有。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类似抵押,不转移质物占有。 质权的效力只是质权人于其债权受偿前对质物有留置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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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质物贬值、难以变现,银行难以应对市场风险。3、质押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由于现场监管的动产抵押运行企业以货易货,这就会造成不同时期不同商品的价值不同 ,存货数量品种等每天都有变化,这也是动态质押与传统质押实际操作的区别。监管环节作为动态动产质押业务中关键的一环,作为贷款人,银行自身很难实施并且也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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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让与担保在民法典中对其作出一劳永逸的决定是徒劳的。 3、从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区别的角度来看,让与担保不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担保物权,这就决定了让与 了让与担保的灵活性,因而在民法典中对其进行规定是不可取的。 小结 动产抵押与让与担保在制度设计、规制范围等方面虽存在着一些雷同,但二者在性质等方面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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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需求,企业要求以机器设备等动产担保融资的呼声日渐高涨;而另一方面,依照传统民法理论,动产上只能设定质权,如果采用质押的方式,势必要求出质人转移质物的占有 混淆了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区别,破坏了民法物权编体系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而且从立法实践看,在大陆法系国家恐怕也找不到先例。4、动产抵押制度的存在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01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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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让与担保在民法典中对其作出一劳永逸的决定是徒劳的。 3、从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的区别的角度来看,让与担保不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担保物权,这就决定了让与 了让与担保的灵活性,因而在民法典中对其进行规定是不可取的。 小结 动产抵押与让与担保在制度设计、规制范围等方面虽存在着一些雷同,但二者在性质等方面的差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071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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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 2、法律效果的区别 2.2.1 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2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2.2.3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54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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