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补充规定》与两高早先下发的司法解释的冲突及适用问题。例如,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是否适用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两高司法解释中强调的挪用 是公款的具体用途,故也不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而,挪用公款罪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地健全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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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要集中在《补充规定》与“两高”早先下发的司法解释的冲突及适用问题。例如,挪用公款罪的数额标准,是否适用“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两高”司法解释中强调的 公款的具体用途,故也不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而,挪用公款罪在今后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地健全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3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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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的具体用途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只要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挪用数额、时间上达到了定罪标准,综合案情,即可认定为犯罪。 。对于公款归还情况及实际未还数额则作为量刑参考。 五、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理论中和司法实践中,挪用公款的共同犯罪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一)内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23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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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的原则。 区别说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公款的具体用途割裂开来,认为公款的具体用途只是挪用公款罪的定量因素,只是应当在量刑时进行考虑,并不影响定罪 两个司法解释而言,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解释着眼于将单位挪用与个人挪用作为标准,来区分挪用公款罪与单位实施的非法拆借、借贷行为,这无疑具有合理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179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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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定义为一般主体,不仅内涵明确,而且有利于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管辖权的划分[1]。而在司法实务中,不少司法人员认为,从我过历来刑法和司法 ,而是应该作为一个衡量挪用行为社会危害性的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中,数额构成标准反映了挪用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及危害程度,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3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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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应当如何定罪量刑叱?或者换言之,应当以挪用人认识的用途还是以使用人认识的用途抑或公款的实际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认定的标准呢?对此,应当 地位和作用裁量决定刑罚。三是参与额和个人使用额结合产,即主犯对参与作案的总额负责,从犯按个人使用额承担刑事责任,参与额作为一个从重情节予以考虑。我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82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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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超过挪用的时间,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后的用途是用于违法犯罪、营利活动还是归个人一般使用,挪用后 重复评价的原则。 区别说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公款的具体用途割裂开来,认为公款的具体用途只是挪用公款罪的定量因素,只是应当在量刑时进行考虑,并不影响定罪。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30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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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无法在非法活动与营利活动之间作出区别。这种状况直接影响到挪用公款罪的成立与否及对行为人的量刑轻重。笔者认为,在总体上,对于非法活动与营利活动的理解 的混淆。事实上,刑法第384条中作为挪用公款罪法定最高刑标准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只能是指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还的情形,如果行为人有能力归还却不退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7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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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质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判例指导比量刑指导更具有现实意义。一系列挪用公款判例的公布已经显示出对分歧的弥合作用。随着案例的逐步丰富,判例所涉及到挪用公款各 的或者说只是一种预期。树立一个标准,必将对挪用公款罪的构成以及犯罪形态等产生深远影响,这似乎超出了判例所应当承载的负重。因此在确立权威性判例的时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140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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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实质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判例指导比量刑指导更具有现实意义。一系列挪用公款判例的公布已经显示出对分歧的弥合作用。随着案例的逐步丰富,判例所涉及到挪用公款各 的或者说只是一种预期。树立一个标准,必将对挪用公款罪的构成以及犯罪形态等产生深远影响,这似乎超出了判例所应当承载的负重。因此在确立权威性判例的时候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11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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