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而且会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 我国票据法对原因关系更为强调,明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 理由能否成立是不应持有疑问的,其所应做的是审查该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以决定是否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一并综合审理。 为此,首先是形成要件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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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会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我国票据法对原因关系更为强调,明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 抗辩理由能否成立是不应持有疑问的,其所应做的是审查该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以决定是否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一并综合审理。为此,首先是形成要件的审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36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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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会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我国票据法对原因关系更为强调,明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 抗辩理由能否成立是不应持有疑问的,其所应做的是审查该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以决定是否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一并综合审理。为此,首先是形成要件的审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93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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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而且会使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更加复杂。我国票据法对原因关系更为强调,明确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 抗辩理由能否成立是不应持有疑问的,其所应做的是审查该抗辩事由是否成立,以决定是否将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一并综合审理。为此,首先是形成要件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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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抗辩,对新债权人仍然有效,并且随债务本身而始终存在。而在票据法中;为了维护票据的流通性,适应并促进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票据法侧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规定了“人的抗辩的 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或应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四》修改《票据法》第21务第1款为:“汇票的出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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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用来对抗一切不特定债权人,且并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第三,抗辩事由与票据当事人之间的基础关系无关,具有客观性特征。正是对抗不特定票据债权人 (6)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是被法院宣告破产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7)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因持票人权利时效已过或持票人欠缺权利保全手续而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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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的概念及其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得以自己与与持票人的前手间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2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3、对于非善意取得票据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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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及其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第13条第二项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4、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他人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以上种种限制的核心在于将票据抗辩中关于对人的抗辩限制于直接当事人之间,不允许特定人之间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6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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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305条规定:“持票人在正当持票人 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但书”规定对抗澳克公司。此外,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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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美国《统一商法典-票据编》第3-305条规定:“持票人在正当持票人 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但书”规定对抗澳克公司。此外,票据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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