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还是与作为者成立共同犯罪,抑或两者均成立而作为想象竞合处理,即如何处罚的问题。 二、不作为共犯成立的前提是存在作为义务 从理论上讲,不真正不作为的 的原则规定,所以德国的原则正犯说与日本的原则帮助犯说可谓殊途同归,就是对于不作为的参与者通常都应适用轻于作为的正犯者的刑罚。我国共犯论没有采用正犯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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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共同正犯为基本前提,对于其事实上与有身份者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认为构成特定身份犯的帮助犯与其他罚则的实行犯之间的想象竞合,进而主张对于共犯与正犯 主从关系处罚原则根本就无法贯彻。因此,主从地位不明确就对我国传统共犯制度的处罚原则适用逻辑提出了直接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直接导向于罪刑均衡原则实现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83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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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共同正犯为基本前提,对于其事实上与有身份者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认为构成特定身份犯的帮助犯与其他罚则的实行犯之间的想象竞合,进而主张对于共犯与正犯 主从关系处罚原则根本就无法贯彻。因此,主从地位不明确就对我国传统共犯制度的处罚原则适用逻辑提出了直接的挑战。更为重要的是,作为直接导向于罪刑均衡原则实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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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竞合的适用实际上是法规范之间的选择问题,首先要适用的那个刑罚法规定,排斥对其余规定的适用[9];而想象竞合犯中的一行为实质上触犯了数个罪名、侵犯了数 依重罪定罪处罚,但轻罪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具体表现在:(1)量刑上的从重作用。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虽一般表述为从一重处罚,但严格说来应当是从一重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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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抢劫罪结果加重的法定刑重,(49)那么,按照想象竞合犯的从一重处断的原则,本也应该选择适用该项处断,为何对抢劫故意杀人致人死亡未当场获取财物就需要违背 停止形态的竞合中既遂与未遂的竞合(非纯正的想象竞合)。然后需要依照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去处罚。当然,作为一个争议问题,就此仍有必要进一步研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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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就极有可能使得想象竞合犯的范围无限扩大,相反法条竞合的成立范围就会进一步缩小。这可能会使得特别法条被架空,没有了适用的余地,进而有违背罪 这又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可见,前述回应理由并不充分。 三、形式实质二分法之提倡及其展开 前文分析可见,当前学界关于法条竞合和想象竞合犯的区分方法虽然为数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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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中也有类似论述。[27] 肖中华.也论法条竞合犯[J].法律科学 2000(5).林亚刚在《论想象竞合犯的若干问题》(载《法律科学》2004年第 竞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1993,第161页。黄京平等在《法条竞合犯的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载于《中国刑事法杂志》2007)中也持相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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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以按照普通法条定罪处罚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与他混淆了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界限有关。因为在想象竞合犯的情形下,从一重罪处断,其结局 与想象竞合犯不作细致区分,或者不当地把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借用到法条竞合中,就会得出重法优于轻法,或者在特别法不能适用时以普通法论处的结论。所以,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999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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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可以按照普通法条定罪处罚的结论,在很大程度上与他混淆了想象竞合犯与法条竞合犯的界限有关。因为在想象竞合犯的情形下,从一重罪处断,其结局 与想象竞合犯不作细致区分,或者不当地把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借用到法条竞合中,就会得出重法优于轻法,或者在特别法不能适用时以普通法论处的结论。所以,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830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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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实施受贿犯罪的情况下,实际上存在想象竞合犯的问题。换言之,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都同时触犯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 几点不妥: 1.共同犯罪行为不能等同于一个人的一个行为。作为想像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处说适用的基础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如果是数行为触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17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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