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单位承担。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组织审查。第十八条依法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 《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合同书》约定的工期进行开发建设,同步完成公共、公用配套设施等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第二十一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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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掇刀石街道办事处)于1998年3月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掇刀白石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与案外人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协议合资建设 办(原荆门市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处)土地使用权证(同被告证据9中土地使用权证)。4、《掇刀总支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书》、凌某和黄某身份证、凌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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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江苏无锡乔联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乔联利津分公司)签订了《合同书》,约定由无锡乔联利津分公司独资开发“陈庄新世纪商城”,合同约定了各方的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而不是乡镇人民政府。综上,上诉人因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与土管部门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与陈庄镇人民政府形成了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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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1995年4月12日,金达公司与被上诉人前卫房管所签订了一份《委托售房合同书》,合同约定由被上诉人前卫房管所代金达公司销售属金达公司所有的新建综合楼亚至7 、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第(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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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政府掇刀石街道办事处)于1998年3月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掇刀白石坡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与案外人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协议合资建设综合楼 )、掇刀石街办(原荆门市掇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处)土地使用权证4、《掇刀总支综合楼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书》、凌某和黄某身份证、凌某书写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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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743平方米(包括9 间临街门面房,院内9间职工宿舍)以4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永亭,同时在该合同书上注明,此房从东往西前后有王百学各3间。 的处理决定,撤销夏政土(1999)79号文件中对王永亭、王百学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时注销县政府为其颁发的(99)字第2972号、2973号国有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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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使然,而非被上诉人擅自进行的交易行为,所以这种转移是行政行为,而非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当然不受合同法的调整。更重要的是,移交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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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3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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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使然,而非被上诉人擅自进行的交易行为,所以这种转移是行政行为,而非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行为,当然不受合同法的调整。更重要的是,移交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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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年9月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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