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崔红、杨勇,朱庆忠、高春玲的委托代理人姚军到庭参加诉讼,被申请人天略担保公司邮寄提交了书面答辩状。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 2008年 综上,徐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09)徐仲裁字第122号裁决不具有法定撤销事由,申请人要求撤销裁决的理由不能成立。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
//www.110.com/panli/panli_280641.html -
了解详情
中的内容以及借款人、介绍人、出款人的签名均是胡广林书写。被申请人认为借据原件在申请人手里,可以认为是债权转移。本院审查认为,根据胡广林向本院提供的 日向被申请人出具的借据是受诱骗而为,但未向本院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且申请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向他人出具借据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既使如申请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879.html -
了解详情
判决认定陈定喜为法定代理行为显然错误。故请求撤销原判,对本案进行再审。被申请人杨菁称,本案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原审法院判决正确,请求维持原判。被 ,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协议内容明确约定了双方权利义务,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申请人若否认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协议违背了其真实意思表示 ...
//www.110.com/panli/panli_278525.html -
了解详情
苫水是排除妨碍的正当行为,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原判正确,请求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再审查明的事实与本院二审认定的一致。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 其申诉称所打苫水符合村里的规定和惯例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赔偿其父亲住院的损失,因其在一审时未提出相应请求,本院对其 ...
//www.110.com/panli/panli_276414.html -
了解详情
30%的过错责任以体现了原审的人道。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符合当地经济状况。被申请人周口市汽车运输集团沈丘长途客运站辩称,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 水平确定50000元的精神赔偿数额适当。综上,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正确。申请人张雷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72407.html -
了解详情
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薛丽,女,1963年5月13日出生。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薛晶,女,1973年6月10日出生。再审被 共计84750元,其提供的依据有账目清单和电话录音,但账目清单没有当事人双方签字,被申请人又不予认可,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电话录音也不能证明双方已进行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577.html -
了解详情
,请求维持原判。本院审查查明的事实与一、二审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认为,申请人另案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效力的案件,金水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3月3日作出判决 但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约定的违约金100万元,被申请人仅主张20万元,原审仅就此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并无不当。申请再审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539.html -
了解详情
)鲍怀明,男,44岁,汉族。申请再审人苏晋京、韩家庆因与被申请人王学勤、张勇及鲍怀明借款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全体合伙人承担。根据《民法通则》关于合伙的有关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申请人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的数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因此,申请人的行为如果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532.html -
了解详情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新房,男,生于1963年1月13日,汉族,农民。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孙国义,男,生于1951年10月21日, 是受新郑韩金荣委托收取种蛋款的理由不能成立,原二审判决并无不当,再审申请人王新房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502.html -
了解详情
取得财产的,不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受到保护。再审申请人马红堂之子与再审被申请人周延瑞之姐发生纠纷,致使周延瑞之姐身体受到伤害,双方经中间人 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而取得的赔偿款项依法不应认定为不当得利。再审申请人称再审被申请人收取的800元钱属不当得利没有事实依据,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处理正确。 ...
//www.110.com/panli/panli_27048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