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2月2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54.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53.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3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52.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8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42.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年8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41.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3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37.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年9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36.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12月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35.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7月14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34.html -
了解详情
年6月18日经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鹤峰工商局以划拨的方式取得鹤峰县走马镇集贸市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业用地,面积为6043.3平方米。鹤峰县人民政府 3月17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走马土家文化综合市场经营房屋出售预购合同书》,双方约定:走马大市场定址在走马集镇中心百乐街,占地6043 ...
//www.110.com/panli/panli_141630.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