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相关的犯罪的各种学说也限局于此。而在故意的作为犯之阴影下,不作为犯与过失犯却鲜有研究。但随着现代科技文明的进步,社会也发生了巨大的 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能否成立,以及属于何种性质犯罪的主要依据。[14]因此,作为义务论在不作为犯罪论中属最主要地位。 作为义务的来源,如上所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3934.html -
了解详情
认为:危害结果并不是犯罪的必要构成要件,在不作为犯罪中既存在危险犯,也存在结果犯。因此笔者认为成立不作为犯罪并不要求一定要有危害结果的发生,只要使刑法所保护 的构成要件时,也不能认定为犯罪。第三,不能将作为犯等同于故意犯,将不作为犯等同于过失犯,因为作为和不作为是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故意与过失是行为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42217.html -
了解详情
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石与妥当性标准。希望能对侵权行为法立法有所裨益。 一、解释论立场之审视多因一果侵权行为内涵的界定 (一)对现行规定的审视 2003年最高 的实施与受害人的不利的举证负担的结合。首先,在共同危险行为中,是不存在共同过错的。盖因为过失的成立必须以损害结果的发生为前提条件,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7119.html -
了解详情
从一个方面说明新刑法有利于贯彻客观主义犯罪论,其实现途径正是规定了犯罪定量因素。规定犯罪定量因素的法条也是将故意、过失作为成立犯罪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同时还将 的作用,相比较而言,基于主观主义的刑事政策,往往主张只要当犯罪人的内部的危险性格表现为外部行为时即可定罪处罚,在个罪认定上倾向性地作出犯罪化处理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899.html -
了解详情
学者郭君勋指出:“也有少数犯罪共同说的学者认为过失共同正犯能够成立。在过失犯,行为之意思非不可,且过失并非无意识,虽认识犯罪事实,而不容认其发生时 共同正犯。”[13]如,日本学者福田平教授就认为,既然存在着所谓违反客观注意义务的危险的实行行为,而在对此具有共同的意思并对该事实能够认识的情况下,是能够 ...
//www.110.com/ziliao/article-7401.html -
了解详情
危险犯作出圆满的解释。其次看实质说,它“认抽象的危险犯,虽不发生危险,亦拟制其发生,而肯定犯罪之成立,并非适宜”,(注:参见陈朴生著:《刑法 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这些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相对而言,相比较而存在的概念。既然过失犯罪从其主客观统一上看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存在的余地,则其完成形态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39.html -
了解详情
责任的主观基础。罪过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内容必须是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否则只能成立共同犯罪,而无实行过限可言。如果实行犯实施的行为在共同故意的范围之内, 强奸的情况下,我们能说盗窃行为使女主人的“性的不可侵犯权”处于现实的危险中吗?其他实行犯就产生了保护女主人性的不可侵犯权的义务吗。还有一种更荒谬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31577.html -
了解详情
危险中的过失再作区分,通过对过失程度的不断细化,进一步限制过失自招危险成立紧急避险的范围。因故意而招致紧急避险状况之时,由于是不必要的引起了法益冲突 宏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7页。 [29][日]大塚仁著:《犯罪论的基本问题》,冯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1页。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4467.html -
了解详情
符合说基于主观主义立场的见解,认为只要是出于犯罪意思而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从行为人的社会危险角度来看,认识的内容和发生的犯罪事实之间如果有抽象的符合,就将行为当时所认识 时,在行为人表象的轻的损坏器物罪的范围内,成立故意犯的既遂,对发生的重的致死结果,论其过失犯,两者作为观念的竞合来处断。相反,想杀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19.html -
了解详情
符合说基于主观主义立场的见解,认为只要是出于犯罪意思而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从行为人的社会危险角度来看,认识的内容和发生的犯罪事实之间如果有抽象的符合,就将行为当时所认识 时,在行为人表象的轻的损坏器物罪的范围内,成立故意犯的既遂,对发生的重的致死结果,论其过失犯,两者作为观念的竞合来处断。相反,想杀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7851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