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计6,600元,提前五天支付下期房租。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乙方应向甲方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立案庭)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红 书记员胡向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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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租赁期满,被告无损坏出租财产,并确认结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和其他应该由被告缴付的款项后,原告在7个工作日将20,000 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戴筱岚审判员王力 代理审判员朱湘莲 书记员蒋梦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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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文。 被告张罗鸣,男,1981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茶陵县人,现在上海市就学,系张海文、彭开元之子。 原告谭桂兰、谭晓平、谭 一次付清,原告方付清房款后,被告方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水、电、有线电视使用证移交给原告方,房屋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由原告方自负。因当时张罗鸣在上海读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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