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双方婚生儿子贺××出庭作证,证明原、被告双方感情一直很好,双方外出打工期间其随爷爷生活,在去年原告曾回来过,其本人不愿双方离婚,但若非离不可, 认可,故对上述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双方的陈述及证据,本院确认案件事实如下: 原、被告双方于1988年8月29日登记结婚,1989年4月24日生育女儿 ...
//www.110.com/panli/panli_205156.html -
了解详情
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路绪生的出庭证词,证明原告要求被告拿2万元作为建房款,被告的父亲也同意了,具体是否兑现不清楚,2、黄吉胜、黄志卷 。 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短,且婚后不久双方就因家庭琐事生气使双方的矛盾逐步增加,现原告提出离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 ...
//www.110.com/panli/panli_198408.html -
了解详情
异议,认为唐庚梅和王硕周身份不明,没有出庭作证,且不能证明原告一直带着小孩在逃避被告。对5号证据不认可,认为杨德芳、杨用军身份不明,也 坚 军 附法律条文: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
//www.110.com/panli/panli_193045.html -
了解详情
提供的证明材料有:1、路绪生的出庭证词,证明原告要求被告拿2万元作为建房款,被告的父亲也同意了,具体是否兑现不清楚。2、黄吉胜、黄志卷 。 本院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短,且婚后不久双方就因家庭琐事生气使双方的矛盾逐步增加,现原告提出离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 ...
//www.110.com/panli/panli_191227.html -
了解详情
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谢桂英经本院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离婚案件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 ,合法有效,具有证明效力,可作为本案认定事实的依据;原告提交的2号证据及出庭作证的证人王锡春、李文权、向兴安的证言,相互印证,客观真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185634.html -
了解详情
的要求抹不开情面的情况下出具的,并不是真实情况,且该证人没有出庭作证,法院不应认定该份证据。 14-15.赵秀水(原告之母)、韩蕲(原告之父 上更为充沛、专注程度更为集中。因而,从这个角度上看,原告相对被告具有优势。此外,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第(3)项之 ...
//www.110.com/panli/panli_130009.html -
了解详情
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婚姻法》还特别规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若干规定》第14条把调解作为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③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均享有答辩权利,只不过由于原、被告在诉讼过程中的身份不同,因此表现的形式也不完全一样。④《证据规定》第33条第3款规定:“由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1631.html -
了解详情
该四份证据不予以认可,称该四份借款的用途及数额被告不知情。原告申请证人仝世国、张爱国出庭作证。证人仝世国证实,因证人与原告是朋友关系,原告曾经向 调解双方无和好可能,对原告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并应当兼顾公平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偏房、院墙,因被告不能提供足以推翻该鉴定 ...
//www.110.com/panli/panli_29249.html -
了解详情
焦帅随外祖父母居住,在该校就读的证明。 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父母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 不予质证。在庭审过程中,两名出庭证人均称被告与公婆关系不睦,但对被告与他人同居之事不知情。 本院认为,原告提出被告与他人同居,证人武永珍未 ...
//www.110.com/panli/panli_22674.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