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比较法上的考察 日常家事代理权起源于古代罗马法。在古罗马,根据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的不同,把人分为自权人和他权人。[1]妇女 。 [8] 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8459页。 [9]参见邓宏碧:《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思考(下)》,《现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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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权统治,压迫妇女。它必然导致妇女在家庭中处于奴役的地位的境地。新中国成立,旧的婚姻家庭制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夫妻关系由封建意义的夫权高于一切、夫为妻 所接受的性教育相对匮乏。长期以来,在我国正规学历教育中缺乏必要的性教育内容。古代教育中,对性是讳莫如深;现代教育中,几乎很少有系统性教育的内容。教育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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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相提并论。事实上,正是中日之间这种法律文化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形成了唐朝中国对古代日本的压力。这种文化压力可能不如战争胜负那样明显,但它却是无形而又 困难,必须变通。同时,在私法与公法中,私法相对于公法;私法中一般民事制度相对于婚姻家庭制度;公法中一般刑事规范相对于政治性的规范;以及法条相对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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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该制度提出一些建议。 一、比较法上的考察 日常家事代理权起源于古代罗马法。在古罗马,根据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的不同,把人分为自权人和他权人。[1]妇女 [8] 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8—459页。 [9]参见邓宏碧:《完善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思考(下)》,《现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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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和古印度等国家的法文化就属此种类型。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把社会成员按大宗、小宗自上而下排定次序,确定名分,规定了臣民对君主,小宗对大宗的 功修而损坏自己的身体,认为人的身体有休息的权利,还反对独身主义,提倡合法婚姻,要求人们对任何事情都做到不偏不倚,适可而止,不走极端。《古兰经》在谈到妇女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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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包含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为什么家务由女性承担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两性的职责范围所作的明确划分,后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的一种 操作却不成。其实质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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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包含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为什么家务由女性承担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两性的职责范围所作的明确划分,后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的一种 操作却不成。其实质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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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包含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为什么家务由女性承担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两性的职责范围所作的明确划分,后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的一种 操作却不成。其实质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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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为什么家务由女性承担“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两性的职责范围所作的明确划分,后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的一种 却不成。”其实质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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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包含一定程度的情感和爱心。为什么家务由女性承担男主外,女主内是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对两性的职责范围所作的明确划分,后来逐渐演变为人类社会的一种 操作却不成。其实质是男尊女卑意识形态。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是人类的一种普遍现象。古代氏族社会,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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