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规定来实现事后救济。一方当事人在向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时,如果表示的内容发生认识错误,表意人可以主张撤销,但要向相对人赔偿由于对其信赖而支出的 ,并形成一些公认的规则[6]。英国由于强大的自由主义传统,并没有规定须揭示重要事实义务的一般性规则,但通过在一些成文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达到了对于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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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在取得不当利益之前,主观上根本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而造成不当得利事实出现的原因在于受害人主观上的疏忽和过错。此外,不当得利受益人获得不当得利是 占有的财物被盗的结果,属于刑法理论上所说的抽象事实错误即不同要件之间的错误。在抽象事实错误的场合,将行为人所认识的犯罪事实和现实发生的犯罪事实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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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的亮点在于,刑法评价的基准从对法益的实害结果转向了对法益的抽象危险,由结果本位向行为本位转型,因而刑法干预时点大大前置,但是,无论如何,刑法对 其重罪处断。我国刑法虽无相应规定,但在此等行为人对基本构成要件事实或加重构成要件事实发生重大认识错误的场合,完全可以根据责任主义的要求,运用构成要件错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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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换言之,在金融机构内部,处分财产的人并没有陷入任何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而是在知道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将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进行非法转移,不符合欺骗行为的构造。⑷借款人 的扩张,更表明了对入罪的限缩。作为情节犯中的情节,虽然含义比较抽象,但不等于在司法中可以作漫无边际的任意解释,立法用严重作为情节入罪的限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665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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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将生活实然行为作为建构体系之观念蓝本,从行为自身内隐外显的主客观事实特征出发而从中抽象出类型化的概念(且尽量与实定法的格局及术语保持一致),意在 故意还是过失的罪过,并考虑主观方面要件中的其他特殊问题(如犯罪的动机、目的及认识错误等问题)。 须说明的是:上述按部就班之分析模式,在司法运用中其实只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354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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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将生活实然行为作为建构体系之观念蓝本,从行为自身内隐外显的主客观事实特征出发而从中抽象出类型化的概念(且尽量与实定法的格局及术语保持一致),意在 故意还是过失的罪过,并考虑主观方面要件中的其他特殊问题(如犯罪的动机、目的及认识错误等问题)。 须说明的是:上述按部就班之分析模式,在司法运用中其实只对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265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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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出一个形象,这个思维上的形象构成在一个新的环境中认识一个角色的基础。只是在这种抽象的形式之下,一个角色可以说是有独立的存在。而没有 在一起。行为指的是角色的行动(actions)和反映(reactions)。假如事实审判者(the trier of fact)不了解角色的行为,他就不能够预见他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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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第104条)、 害恶的诽谤(德国刑法第186条)中“如果该事实不能证明是真实的”、 参加殴斗(德国刑法第231 条)中“由于这种殴斗或者攻击 的处罚条件,因为德国刑法第113条第4项规定对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发生不可避免的认识错误时予以免责;结果加重犯中的“加重结果”的产生,过去也认为是客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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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客观真实的证明标准正是犯了这样的认识错误,认为能够以客观事实本身直接地检验主体的认识。实际上,这是本体论的认识方式,正是一种超验的、唯理的 而且往往与解决争执的目的不沾边。[28]1924年英国法官查非也说过审理不是抽象地寻找真情,而是试图在两个人之间不经过武斗解决争端。[29]无数的实践经验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51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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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上文所述为保持刑法判断的一般性所要求的,这不是将主观的事实完全作为客观的事实来处理,也非像有的学者所言的,仅仅出于犯罪判断过程的便利;[ 情形下只要不是一个以射杀人命为乐的疯子,都会停止犯罪,所以,行为人这种因对象认识错误而停止犯罪的,欠缺中止的自动性。第五,行为人因犯罪对象的价值低于期望值而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790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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