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犯罪的。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此判定交通肇事是否存在共同犯罪问题,为解决交通肇事的共犯问题有 下,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的共犯。 学术界对此条规定的共犯问题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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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犯罪的。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此判定交通肇事是否存在共同犯罪问题,为解决交通肇事的共犯问题有 下,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的共犯。 学术界对此条规定的共犯问题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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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医院的途中死亡)。被告人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 丁的行为而直接导致丁的死亡,故又构成故意杀人罪。这里的交通肇事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之间在法律上没有必然联系,前者属于过失犯罪而后者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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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而交通肇事是过失犯罪,是不存在共同犯罪的。笔者认为不能简单地以此判定交通肇事是否存在共同犯罪问题,为解决交通肇事的共犯问题有 下,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与肇事者共同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是交通肇事的共犯。 学术界对此条规定的共犯问题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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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医院的途中死亡)。被告人见撞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看到此情景后,驾车追赶, 丁的行为而直接导致丁的死亡,故又构成故意杀人罪。这里的交通肇事行为与故意杀人行为之间在法律上没有必然联系,前者属于过失犯罪而后者属于临时起意的故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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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上具有放任的故意,但与被害人的死亡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对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以交通肇罪定性,按照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恶劣 准确定性和公正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交通肇事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1、与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区别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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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的绝大部分犯罪案件,还是只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罚。(44)从判断方法来看,该说具有以下突出特征:其一,在故意与过失的区分上,该说依据的主要是一种传统的生活经验 ,或者直接撞毁在路边,或者有的严重醉酒者一次肇事就造成严重伤亡,根本就没有二次肇事的机会,或者二次肇事并不严重,但车辆撞毁,或者两次肇事都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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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肇事后果的醉驾行为进行惩罚,确实具有一定的预防性。但就醉驾行为本身潜藏着交通肇事后果的可能性而言,对醉驾行为的惩罚主要还是基于法益保护。而所谓风险控制 在德国的刑法教义学中,确实存在着罪责客观化的问题,其含义是指将故意与过失等心理事实要素从罪责中去除,将其前置于构成要件,而后以期待可能性作为主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872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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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肇事后果的醉驾行为进行惩罚,确实具有一定的预防性。但就醉驾行为本身潜藏着交通肇事后果的可能性而言,对醉驾行为的惩罚主要还是基于法益保护。而所谓风险控制 在德国的刑法教义学中,确实存在着罪责客观化的问题,其含义是指将故意与过失等心理事实要素从罪责中去除,将其前置于构成要件,而后以期待可能性作为主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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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肇事后果的醉驾行为进行惩罚,确实具有一定的预防性。但就醉驾行为本身潜藏着交通肇事后果的可能性而言,对醉驾行为的惩罚主要还是基于法益保护。而所谓风险控制 在德国的刑法教义学中,确实存在着罪责客观化的问题,其含义是指将故意与过失等心理事实要素从罪责中去除,将其前置于构成要件,而后以期待可能性作为主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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