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活中因家庭琐事,被告思想压力大,致被告患精神疾病,引起双方感情纠纷。但原告第一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本院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后,双方关系仍未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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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2000元,因无其它证据予以作证,本院不予采信。原告主张原告两次生病、看病钱都是原告母亲支付的,但未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其主张不能成立。证人其它 ,被告也愿意将原告接回家中给原告治疗,被告并没有因原告患有精神疾病而予以放弃,其愿意承担扶养责任。原告起诉离婚并未提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且原、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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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保管使用。庭审中,因原被告意见分歧较大,致调解不能。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本院依法准许。原告在婚后患精神疾病,并被鉴定为 2009年12月生活费6088元(抚养费)并依法给予原告3000元适当帮助的诉讼请求,因被告不予认可、原告亦没有证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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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主要包括:(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 独生子女发生争议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要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一方的合理要求。”被告因生病丧失生育能力、再婚确有困难和带养女儿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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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孙晨凯,婚后,双方感情尚可,被告曾对自已的精神疾病进行过治疗,2009年初,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被告回娘家居住,原、被告分居,2009年2 、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离婚应予准许。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且至今未治愈,婚生子孙晨凯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劳动能力受限,抚养费由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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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资助和精神上的安慰,反而与其母亲一起到医院闹事,使被告得不到正常的治疗,被迫在疾病未愈时提前出院。现原告又在第二次撤诉后满六个月不久迫不及待地 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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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 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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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穿、学费、医疗卫生等各项费用支出较大,郭素清患有脑萎缩疾病,平时还要治疗,无固定收入,自己尚且不能照顾自己,不宜抚养儿子,原审把两个儿子判给梁文跃抚养, 孩子成长,也是对郭素清的照顾。郭素清与梁文跃离婚后住在同村组,探视儿子方便,同时并未因本案双方离婚而隔断郭素清与两个孩子的母子感情。因此,对郭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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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采信认定情况,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本院认定本案如下基本事实:被告谭林霞因四肢抽搐,于2007年4月10日至14日,住进广西医科大科第五附属 认为,癫痫病不属于法律上禁止结婚的疾病,原告的离婚理由不能成立,本人不同意离婚。 本院认为,夫妻应相互忠诚,互相关爱。本案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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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被告不闻不问;现原告有多种疾病,因无钱治疗,病情日趋严重;被告的遗弃行为,已严重伤害夫妻之间的感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判令 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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