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安排了工作。2001年原告再次提出申诉,仲裁结果经法院执行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了原告的生活费,并安排原告到万源工地上班,但原告一直没有前去 的生活费每月400元。二、原告尚旭与被告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的劳动关系自2007年6月5日解除,由被告为原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至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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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扶余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上诉人于景春为与被上诉人吉林省扶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前由扶余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3日作出(2006)扶 擅自离职。上诉人离职至今,被上诉人一直未做出合法有效的处理决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对此,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关于上诉人主张其未上班期间上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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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发生争议,适用本办法。 2.2劳动争议是指: 2.2.1因企业开除、 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7.2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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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中被上诉人也没有提供已发包给他人的任何证据。上诉人的工资与被上诉人达成的协议,而且上诉人也听从被上诉人的指示来完成建设工棚的任务,然而,一审法院却以 给张龙驰且上诉人所完成的工作任务非被上诉人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为由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一审法院的判决难以自圆其说,一审既然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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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查明,被告李智玉原为垦利县邮政局的一名委代办人员,并签订了委代办协议。2003年9月28日,被告李智玉与原告垦利县冠兴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了被告李智玉在2003年9月26日出现短款时与垦利县邮政局存在委代办关系,与原告垦利县冠兴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劳动关系,驳回了垦利县冠兴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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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星(2002)04号文件,要求顺兴公司的职工原则上到九分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就劳动合同变更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劳动部文件精神和原劳动 清盘解散及职工分流安置办法》(四川九星(2002)04号),该办法规定,顺兴公司依法解散后,其人员、设备由川棉九分厂吸收,职工与九分厂重新签订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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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路桥建设集团的委托代理人高志臣,原审被告吉林德全水泥(阿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韩延斌到庭参加诉讼,此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审查明:1、原告 19日,原告与黑龙江路桥建设集团水泥签定了一次性安置协议,由于企业改制,原告自愿与水泥厂解除劳动关系,水泥厂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安置费6,768.00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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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高志臣,原审被告吉林德全水泥(阿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韩延斌到庭参加诉讼,此案现已审理完毕。原审查明:1、原告 19日,原告与黑龙江路桥建设集团水泥签定了一次性安置协议,由于企业改制,原告自愿与水泥厂解除劳动关系,水泥厂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安置费5,838.00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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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据三、四有异议,认为与本案无关,原审被告吉林德全水泥(阿城)有限责任公司对原审原告所举证据一无异议对证据二、三、四有异议,认为与本案无关 月19日,原告与黑龙江路桥建设集团水泥签定了一次性安置协议,由于企业改制,原告自愿与水泥厂解除劳动关系,水泥厂一次性向原告支付安置费14,260.00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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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选择本意见第2点、第3点的下岗职工,可继续履行下岗协议,协议期满后解除劳动关系,其经济补偿金按原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第8条规定计发 12.已改制企业未理顺劳动关系的,可依法参照本意见办理。13.本意见所指的企业上级单位是指该企业归属的上级总公司、集体公司、控股公司及企业主管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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