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7194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被告人王荣华在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冷静处理,纠集他人故意伤害被害人身体健康,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荣华犯故意伤害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王荣华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指使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荣华能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 ...
//www.110.com/panli/panli_202371.html -了解详情
诉(2008)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国平犯故意伤害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中,本案被害人赵新增以要求被告人王国平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本院提起了附带民事 ,本院不予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国平故意伤害他人,轻伤,侵害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浚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对被告人王国平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195581.html -了解详情
X、杜X等人证言,现场照片,伤情照片,法医鉴定结论,报案登记,到案经过,赔偿协议,被害人谅解笔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二)敲诈勒索 2006年夏天的一天,在 赵石豪被行为人梁二峰、曹文峰故意轻伤的情况下,又故意将梁二峰殴打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192955.html -了解详情
、医疗费票据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哲星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哲星犯故意 元,因未提交相关证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目前被告人张哲星还应赔偿给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63.5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
//www.110.com/panli/panli_188185.html -了解详情
的损伤程度属轻伤。案发后,何芋钢赔偿周兴胜医药费1000元。 认定上诉人王海平与原审被告人何芋钢故意伤害被害人周兴胜的证据有:被害人周兴胜的陈述,证人 已构成故意伤害。原审被告人何芋钢伙同王海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何芋钢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www.110.com/panli/panli_184047.html -了解详情
审理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袁定帮、袁定权犯故意伤害及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于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作出(2008)汉刑 法律保护,故二上诉人以保护此利益为由采取暴力手段侵害被害人身体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而非正当防卫。该上诉理由亦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综 ...
//www.110.com/panli/panli_171003.html -了解详情
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记载:王勤勤的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大于8CM,其损伤程度为轻伤;贺展样的肢体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大于10CM,创口累计长度大于15CM,左侧尺骨 被告人王劳模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在审理期间,被告人王劳模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确 ...
//www.110.com/panli/panli_169764.html -了解详情
医疗费、鉴定费收据、黄立满火化证明等证据证实。 原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林素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被告人黄立满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 身体,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黄立满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上诉人林素娴的行为给原审自诉人徐宗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上诉人林 ...
//www.110.com/panli/panli_168296.html -了解详情
敲掉了底部的空啤酒瓶将肖尚维的脸部划伤。经鉴定,肖尚维所受损伤为轻伤。上述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证实。原判认为,被告人刘志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两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被告人刘志兵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
//www.110.com/panli/panli_168284.html -了解详情
轻伤,给其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艾合坦木依米尔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9000元。 被告人艾合坦木依米尔对 ,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艾合坦木依米尔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被告人艾合坦木依米尔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 ...
//www.110.com/panli/panli_161327.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