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将诉讼时效与一份并不相关的刑事判决书联系起来不当。综上,请求二审法院判令:1、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将本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2、本案诉讼费由 三、北京博雅汇童幼教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长春利达经贸有限公司货款十三万三千零六十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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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请求进行重新鉴定,该处未出具鉴定结论,函告我院对被害人明广勇的损伤至国家级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本案发回滑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后,在一审法院审理期间,被害人 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7日作出(2008)豫法刑审字第8号刑事判决,指令本院对本案进行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安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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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都不得解除保全措施。109、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 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18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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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此规定虽然解决了上述审级上的混乱与冲突,却又不可避免地带来民事部分要等 民事的性质、地位不同,是完全可以相对独立的,刑事部分决不会以民事部分为前提来确定判决正确与否。实践中无论是对一审的刑事部分或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或抗诉,都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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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按照刑诉法第203条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新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 和第二审程序,而应将其统一为刑事再审程序,进行一审终审制改造,即再审作出的裁判即为终审裁判,一经作出,立即生效,不得对此再行提起上诉、抗诉等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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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明确了当事人不服未生效裁判,可以提出几次上诉,以及案件经过几级法院审判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一般须经过 ,因此征得审判委员会讨论同意,直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也就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根据这一裁定,张子强等多名上诉人被执行了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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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都可能一再地成为审判的对象。我国的刑事再审制度在刑事诉讼法典中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既判力的裁判,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不能因为当事人或检察机关在一审时未上诉或抗诉引发二审程序,就在再审程序中对他们进行补偿,让他们在再审程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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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形程序理念当中去,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程序规则不过是程序理念的物化而已。 其实,除一审普通程序外,二审和再审程序都属于救济程序范畴,德国刑事诉讼法 一再审理由时必须谨慎小心,不能随意否定生效裁判。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决作为证据的证据文书或者证物,根据确定判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554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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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无形程序理念当中去,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程序规则不过是程序理念的物化而已。 其实,除一审普通程序外,二审和再审程序都属于救济程序范畴,德国刑事诉讼法 一再审理由时必须谨慎小心,不能随意否定生效裁判。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的做法值得借鉴。例如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决作为证据的证据文书或者证物,根据确定判决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5403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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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确立了中止执行制度,规范了强制措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和《解释》都规定,申诉不能停止生效判决、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 程序进行。笔者认为这种区分意义不大,没有必要,(注:参见陈卫东:《刑事再审一审终审制改造》,《法学家》2000年第4期。)应结合并适应救济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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