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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欠钱,法院有权执行我们共同房产吗?我们住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是产权调换和政府补偿人口平方拿的.现在房产证都没办.我也早就成家,和我父母户口是分开的.暂时住在一起.法院有权执行我们的房子吗?谢谢...
//www.110.com/ask/question-48616.html -了解详情
两年前一朋友借了我3W元,当时没有写欠条,后来补写了一张,日期是2007年2月11日,有签名和手印,我多次追讨,他都说有困难,到目前还有2.2W未还,我想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可以尽快的收回,如果提起诉讼需要什么样的手续,补充;他有一间开了多年的美容院,有房产,但是美容院可能已经更改了法人.请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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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陆续从我这里借走1.6W, 至今催还未果, 想请问下能否从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情况如下 1 没有借条,都是通过手机短信方式确定借款的,不知道能否通过移动取得证据,现还保留最后一次借款的短信等 2 都是通以转帐方式转入对方帐号,转账记录都能查询的倒 3 仅知道对方姓名和所在地方,对方人在广西...
//www.110.com/ask/question-11514.html -了解详情
看,债权人的请求权总是相对一个特定的义务主体,身份关系的变化实质上与债权债务的性质毫无关联。具体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可以通过夫妻(债务人)内部双方合意而完成 ,不为任何人所限制,此为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婚前所借款项的是个人债务,这个毫无疑问,但是为什么就因为随后债务人把该笔债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就认定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17302.html -了解详情
的目的。 3、债权人举证比非举债夫妻一方举证更具合理性 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债权人无法就债务性质举证,不应承担举证责任。这一看法是片面和错误的。实际上,债权人与 举债方不能证明其举债用于日常生活或其它家庭需要的,应当认定为举债方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性质之判断 上述第一款是关于夫妻一方举债性质的判断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1320.html -了解详情
1949年后我国分别颁布施行了三部婚姻法,三次立法的时代背景不同,对夫妻债务界定态度也不同。1950年婚姻法主要任务在于确立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家庭制度,对于夫妻 夫妻财产制当然成为分别财产制。[14]此时夫妻一方单独对外负债就应理解为夫妻个人债务,但为兼顾婚姻关系以外第三人利益,应当以其知晓夫妻别居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6742.html -了解详情
财产作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可以实现,况且,连带主义规定每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合伙合同中关于责任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 应当用合伙财产偿还,这更符合合伙的特征,双重优先权原则强调:合伙人清偿了全部个人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其剩余部分得于必要时添加到合伙财产中,用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6852.html -了解详情
财产作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可以实现,况且,连带主义规定每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合伙合同中关于责任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 应当用合伙财产偿还,这更符合合伙的特征,双重优先权原则强调:合伙人清偿了全部个人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其剩余部分得于必要时添加到合伙财产中,用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6373.html -了解详情
财产作担保,债权人的债权仍然可以实现,况且,连带主义规定每个合伙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合伙合同中关于责任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 应当用合伙财产偿还,这更符合合伙的特征,双重优先权原则强调:合伙人清偿了全部个人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的,其剩余部分得于必要时添加到合伙财产中,用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51.html -了解详情
)举债的目的是夫妻共同生活或从事合法经营活动。(3)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建议可以借鉴2006年11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的双方没有经济来往和共同生活,只要没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应认定为个人债务。若是用于经营生产,亦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25989.html -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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