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被告重庆某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物业发展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3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 ,主张被告应当承担超出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的30%,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在取得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照18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重庆市永川区建设委员会缴纳了 ...
//www.110.com/panli/panli_48603549.html -
了解详情
小学进行融资合作办学,因合作办学目标方向等事宜发生分歧退出办学,而协议中双方约定以土地抵偿出资款,故本案案由应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法定代表人是林光著,而不是蔡国添,更不是陈玉池,也了解该地块的用途性质,而与陈玉池签订《协议书》存在一定过错,并非是善意第三人 ...
//www.110.com/panli/panli_24838814.html -
了解详情
原审认定,2004年,武汉东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光山县城取得0491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定名为“紫弦庭院”,并取得编号为 贷款合作协议书,提供最高额为3800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为“紫弦庭苑”二期项目的商品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原审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法 ...
//www.110.com/panli/panli_22631871.html -
了解详情
没有以合作开发的方式将土地交给原告开发。而原告得知防城港市为城市整体规划,已经确定将此地块以政府补偿的形式收回。原告认为,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铁路以西1300亩范围内已批准的单位(个人)土地使用权,用于企沙钢铁基地配套项目建设。回收范围包括被告金瓯公司在市中心区沙潭江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本案所 ...
//www.110.com/panli/panli_20793108.html -
了解详情
事实如下:2004年,武汉东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光山县城取得0491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商品房,定名为“紫弦庭苑”,并取得编号 又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书,提供最高额为3800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为“紫弦庭苑”二期项目的商品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上述事实,有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装饰 ...
//www.110.com/panli/panli_10039644.html -
了解详情
土,该公司副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马福祥,同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案由: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上诉人西宁市永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正公司)不服 公司)作为乙方签订《青药大厦联合开发合同》,约定对甲方位于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家属院西侧地块开发建设商业、住宅楼。十、项目建成后产权分配:分配给甲方5490 ...
//www.110.com/panli/panli_2574032.html -
了解详情
批复》,征收陈各庄村集体土地共计163.83亩转为建设用地作为育龙小镇住宅项目用地。对于该征收土地163.83亩,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决议,自20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效益本身是对经营 ...
//www.110.com/panli/panli_275924.html -
了解详情
,经批准在该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定名为“紫弦庭苑”,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6年11月29日,原告与被告杜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 ,2007年12月16日,双方又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书,提供最高额为3800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为紫弦庭苑二期项目的商品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庭审中,原告陈述 ...
//www.110.com/panli/panli_218705.html -
了解详情
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陶瓷棍棒生产项目;第九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225元,总额为 在接到本通知后就所欠款项还款事宜,来我公司具体协商以求妥善处理,请予合作。收到人张慧中(签名)。”1981年12月至1993年2月张慧中曾任洛耐 ...
//www.110.com/panli/panli_192107.html -
了解详情
使用权,经批准在该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定名为“紫弦庭苑”,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7年7月17日,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原告 年12月16日,双方又签订贷款合作协议书,建设银行信阳支行提供最高额为3800万元的住房抵押贷款,为紫弦庭苑二期项目的商品房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庭审中, ...
//www.110.com/panli/panli_174727.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