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权的法定性不同于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是指担保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而优先权的法定性是指哪些债权可以优先受 凡是具备此本质特征的权利都应属于物权,至于各种物权之间的不同特性的区别与有无,并不影响它们作为整个物权体系的一部分。按照以上担保物权的本质进行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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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我国民法学者对此类相邻关系的特征、问题点探讨甚少,这就使物权立法是否规定之发生了疑问。不过,依笔者之见,应当予以规定。 担保纳入物权法中规定,会不会与传统民法的抵押权、质押、留置权这些典型担保发生冲突,也就是说它们是否属于担保物权,有无担保物权的性质?如果没有抑或不充分,则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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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金请求权等),即不宜承认其可为质权的标的。[⑧]至于出于担保物权体系设计的因素来规范哪些财产权适于设定质权,哪些不适合,学说见解与各国立法规定未尽一致。 、权利质权中存在,在抵押权中也存在,留置权的行使也有期间问题,故我们在此将有关问题一并论及。关于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问题应如何规制,理论上有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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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设定的权利优先于后设定的权利,有担保的权利优先于无担保的权利,[4]即认为优先权是一种物权。虽然优先权具有担保物权的某些特征如支配性和变价受偿 优先权的法定性不同于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是指担保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而优先权的法定性是指哪些债权可以优先受偿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421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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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在第三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等向买受人追夺标的物时,出卖人即应负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承担责任;如无约定,出卖 是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且该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从买受人方面看是他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通常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等,但买受人于订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219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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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在第三人基于所有权,用益物权或担保物权等向买受人追夺标的物时,出卖人即应负担保责任。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依约定承担责任;如无约定,出卖 是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且该责任不以过错为条件,从买受人方面看是他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通常主张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或要求损害赔偿等,但买受人于订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18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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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的权利优先于后设定的权利,有担保的权利优先于无担保的权利”,[4]即认为优先权是一种物权。虽然优先权具有担保物权的某些特征如支配性和变价受偿 优先权的法定性不同于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担保物权的法定性是指担保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而优先权的法定性是指哪些债权可以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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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目的的用益权,本质上类似于权利质押,然而,伴随担保物权的广泛展开,以用益权作为债务担保的情形在德国的现实生活中也已非常少见。{10}474上述情况说明,以 物权法中剔除出来而在《民法典》第三编财产法总则中专门作出了规定,并基于用益权本身的特征对用益权人在用益权存续期间处分用益财产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如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676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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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权利、一种主观权利。对于主观权利,拉伦茨(Larenz)总结了三个主要特征:首先,主观权利是法律以及意思之力;其次,主观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 特定的物享有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具体权利要素和功能。[4]136有学者认为,确认物权的客体只限于确认物权的主体。[27]75与《德国民事诉讼法》第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718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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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虽然水权已经被《物权法》规定为一种物权,在这里,还是有必要对水权的特性进行实质性的分析,即水权是否符合物权的特征。 德国通说认为,物权为绝对性支配权 ,先顺序的水权可 能不受影响。故有的学者认为这种顺位规则比较类似于担保物权的顺位规则。[34]而之所以水权效力顺位上出现这些特点,其法律根据即在于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539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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