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才会发生,如果只是债务人暂时无法履行某项义务,不能适用破产程序。 (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和债务人责任限定为原则 破产程序 ,债务人必须按法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不承担无限责任,破产企业只以它所有的破产财产对债权人承担破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0481.html -
了解详情
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才会发生,如果只是债务人暂时无法履行某项义务,不能适用破产程序。 (三)破产程序以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和债务人责任限定为原则 破产程序 ,债务人必须按法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无效。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不承担无限责任,破产企业只以它所有的破产财产对债权人承担破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36443.html -
了解详情
破产所涉及债权是否附有担保,属于第14条所指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事项”。 3、外国债权人的受偿顺序问题 《示范法》第14条第2款 个人或者机构。[13]对于外国债权人而言,本国进行的破产程序中指定代表直接进入破产财产所在国,较之其在财产所在国重复提起破产程序,更加能够保护其权利。 首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9525.html -
了解详情
期间负责公司业务的经营管理和公司财产的占有处分,以及拟定、提出、执行计划的重整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和业务执行机关,相当于公司重整前的董事会,犹如破产清算程序中 内,按照重整计划完成了重整工作,达到了维持公司失业、振兴公司营业、恢复公司清偿能力的重整目的。重整人完成重整工作后,应当通知、公告并召集重整后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88801.html -
了解详情
。《破产法》第7条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该条可以视为允许外国债权人在我国申请 或者机构。 [13]对于外国债权人而言,本国进行的破产程序中指定代表直接进入破产财产所在国,较之其在财产所在国重复提起破产程序,更加能够保护其权利。 首先,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1160.html -
了解详情
期间负责公司业务的经营管理和公司财产的占有处分,以及拟定、提出、执行计划的重整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和业务执行机关,相当于公司重整前的董事会,犹如破产清算程序中 内,按照重整计划完成了重整工作,达到了维持公司失业、振兴公司营业、恢复公司清偿能力的重整目的。重整人完成重整工作后,应当通知、公告并召集重整后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996.html -
了解详情
,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则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时间以及债权种类不同确定先后顺序清偿。所以,参与分配制度的功能在于以债权人在实体法上地位平等的 互补的功能,参与分配制度功能也将转变到责任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情况下的债务清偿上来,它将褪尽破产清算的色彩,并在多数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要求受偿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5846.html -
了解详情
之间的亲属关系远近不同,所以形成了继承的顺位。德国继承法对于不同顺位的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作了区分。在诉讼法上,也同时规定先顺 却完全由清算组行使。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破产企业所为无效破产行为,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根据有实体权利主体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3776.html -
了解详情
一般优先权的顺位依笔者所见,一般优先权应包括下列四小类共七种,其排列顺序为:(1)共益费用优先权;(2)职工工资、农业劳役人员报酬和劳动保险费 诉讼法》的规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债权不能优先于设有抵押权的债权,而只能在没有设定担保的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这种制度安排显然不利于对职工生存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2878.html -
了解详情
的比例参与对一般财产的分配,取决于抵押权人是否首先行使其抵押权。由此可见,抵押权自由选择主义实际上破坏了债权人平等主义。尤其是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如果采取选择 的价值受偿。相反,如果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则抵押权人必然以整个财产的价值清偿债权,留置权人将会一无所得,而考虑到抵押物处于留置权人占有之下,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1665.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