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认为成立牵连犯。假设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牵连触犯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罪名,牵连犯属于处断上的一罪,应从一重罪处断,即按照数罪中最重 才适用死刑。对于盗窃罪中的死刑不可作比较,也就是说,两者的最高法定刑不存在区别,都只能在无期徒刑以下判处刑罚。但是,信用卡诈骗罪的起刑点高于盗窃罪,而且,其附加刑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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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当的。例如,在A、B共同实现抢劫罪的场合,A出于盗窃的故意,B出于抢劫的而故意,盗窃罪与抢劫罪在盗窃一点上存在构成要件的重合,A是盗窃、B是抢劫而承认 假币罪的共同正犯。又如,甲教唆乙实施信用卡诈骗,乙实施了信用证诈骗的,甲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教唆犯。还如,甲教唆乙用枪杀死丙,乙采用放火的方式杀死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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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比喻进行侧面论证,说理性并不充分。况且,在法律看来,人与物的区分是十分重要的区别,两者在很多方面都不具有等同性。正如有学者指出那样:依据客观 实施保险诈骗罪,也不可以利用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成为间接正犯。因为:保险诈骗罪的成立,必须以行为人与被诈骗的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合同为前提,保险合同约定了投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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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盗窃罪、信用卡诈骗罪等不同观点,张明楷教授与刘明祥教授对此展开了深入的论争。(31)刘明祥教授认为,机器不能被骗不妨碍信用卡诈骗罪的成立;刑法 究竟是诈骗还是诈欺,(63)一字之差,是罪与非罪的区别,最严重时关乎生命毕竟我国刑法中还有一个集资诈骗罪是可以适用死刑的。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时很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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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将单位犯罪扩展至大部分侵犯财产的犯罪,例如盗窃罪、诈骗罪。应当扩大单位犯罪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成立范围[14]。非限制说则认为 的一种改变。但毕竟商法理论与刑法理论有所区别,刑法中是否可以将单一自然人股东的一人公司的犯罪认定为公司犯罪,这个问题对公司犯罪理论提出了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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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体物,给所有人造成的损失与盗窃有体物没有本质区别。 【8】然而,还应该说明,财产上的权利或利益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以售货员、银行职员等人员为对象使用信用卡时,便应以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条定罪量刑,而不能再行定为盗窃罪。同理,对于行为人将所盗窃的信用卡直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17448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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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体物,给所有人造成的损失与盗窃有体物没有本质区别。 【8】然而,还应该说明,财产上的权利或利益本身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 以售货员、银行职员等人员为对象使用信用卡时,便应以其行为符合诈骗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法条定罪量刑,而不能再行定为盗窃罪。同理,对于行为人将所盗窃的信用卡直接 ...
//www.110.com/ziliao/article-6140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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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收录于《公共危险犯解释论与判例研究》 【摘要】储存与持有之间只有量的区别,持有、私藏较大数量的枪支、弹药的,应以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论处,对于 说明)而统统取走的,是一个行为还是两个行为,是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之间的想象竞合犯,还是以盗窃罪与盗窃枪支罪数罪并罚?或许有人会设想为多种情形:(1)一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897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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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夺取的手段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不仅更加符合抢夺罪的特征,而且可以避免与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其他侵犯财产罪相混淆。 (三)客观特征之比较 关于抢夺罪的 规定的做法值得改进。当然,我国台湾地区的所谓刑法对于抢夺罪的成立仅有质的规定,而无量的区别,易使司法实务部门将一部分危害程度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轻微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446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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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伪造保险事故现场以骗取保险金的,是否同时构成保险诈骗罪?如果构成保险诈骗罪,与法律明文规定之间明显不相符;如果不构成 死刑圈,仍有机会回归社会。是否必须立即执行将死刑案件分为死缓和立即执行两类。对这两者的区别,已有学者做了大量研究。(21)根据本研究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238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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