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障碍。考虑法秩序,如果将具有期待可能性者作为工具实施犯罪,那么就成为实现犯罪的规范障碍;反之,如果被利用者不具备期待可能性,不能成为规范障碍,利用者利用他人实施 其区别开来,尤其是教唆犯和间接正犯,刑事责任的划分是不同的。 2.间接正犯是特殊的正犯。正犯的概念首次在立法中得以明确归功于1810年的 ...
//www.110.com/ziliao/article-506555.html -
了解详情
的修正形式的概念。 关于苏俄刑法学以犯罪构成的修正形式来解决共同犯罪的构成理论问题,前苏联刑法学家特拉伊宁指出:共同犯罪并不变更刑事责任的根据,不论 反思刑法实践之不照顾刑法理论从而应当让刑法实践改弦更张呢?这涉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原理,我们难以证明实践必须为理论服务之合理性,正如我们难以否定理论应当为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96615.html -
了解详情
的概念、特征、属性、种类,证据规则的概念、体系,以及刑事证明的概念、主体、标准、责任分配、环节等,都存在广泛争议。[9]显然,在这些最基本的 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5页。 [6]参见张子培、陈光中等:《刑事证据理论》,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93104、129131页;巫宇甦主编:《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75838.html -
了解详情
的理论基础是刑法主观主义,是主观主义犯罪概念在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上的立法体现。主观主义的犯罪观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犯罪是行为人人身危险性 预备和犯罪中止不予处罚便在情理之中。 [2]谢望原译:《丹麦刑法典与刑事执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3]同注[2]。 [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5548.html -
了解详情
的理论基础是刑法主观主义,是主观主义犯罪概念在犯罪未完成形态问题上的立法体现。主观主义的犯罪观认为刑事责任的基础是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犯罪是行为人人身危险性 预备和犯罪中止不予处罚便在情理之中。 [2]谢望原译:《丹麦刑法典与刑事执行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页。 [3]同注[2]。 [4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25531.html -
了解详情
是刑法教义学(Strafrechtsdogmatik)(刑法理论),其基础和界限源自于刑法法规,致力于研究法规范的概念内容结构,将法律素材编排成一个体系,并试图寻找 重大影响,故需要在主体要件所预设之规定性下考察行为人是否适格,即是否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能力的基本资格,是否符合某些犯罪中对特殊身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13542.html -
了解详情
是刑法教义学(Strafrechtsdogmatik)(刑法理论),其基础和界限源自于刑法法规,致力于研究法规范的概念内容结构,将法律素材编排成一个体系,并试图寻找 重大影响,故需要在主体要件所预设之规定性下考察行为人是否适格,即是否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能力的基本资格,是否符合某些犯罪中对特殊身份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02651.html -
了解详情
;相应地,从结果来看,它只是将迷信犯与幻觉犯(Wahndelikt)排除在未遂犯的处罚范围之外。印象理论并未对主观未遂论做实质修正,它实际上并不是真正意义 体系就应当着重关注行为人基于自由意志的主观选择,导致危害结果出现的偶然因素只具有次要的地位。因而,危害概念本身对于刑事责任的重要性远不如主观可责性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4687.html -
了解详情
仅对其妻成立谋杀未遂;根据现代理论,由于他明知其行为会导致航班上其他人员的死亡,对这些人员同样构成未遂。此外,在传统普通法中,如果行为人出于重伤的 刑法体系就应当着重关注行为人基于自由意志的主观选择,导致危害结果出现的偶然因素只具有次要的地位。因而,危害概念本身对于刑事责任的重要性远不如主观可责性那样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94680.html -
了解详情
和承担的刑罚相适应,因为对那些必须判处刑罚的犯罪而言,刑罚本身就是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刑罚就是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这样,将我国《刑法》第5条中的 刑法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页42。 {13}(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页175。 {14}事实一词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85726.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