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不抵债时净资产为负,股权对应价值为零,如果此时公司进入破产清算,股东将不能从公司获得任何资产,股权对股东也没有实际意义。美国法院在判定股东 政策问题,规则一旦明确,市场主体会根据既定规则来应对与分配风险。资不抵债型破产重整中,适当阻隔股权与股权负担相关权利人间的紧密关系并不必然损害权利人之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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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令一经作出,在管理令有效期间,不应采取行动行使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的对公司财产的担保,也不得提起或者继续其他诉讼程序以及执行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且不可以 损害赔偿之债,预告登记损害赔偿之债与普通债权无异。 预告登记债权之标的物在破产清算时已现实存在的情况下,预告登记后的债权具有对抗任意第三人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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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共有的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或者财产权,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债务人分割所得属于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当就其应得部分转让,转让所得 破产企业的主要责任人员限制其再行开办企业,在法定期限内禁止其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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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四条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中涉及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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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管理人之必要。立法及规定必须选任财产管理人(Curator),即相当于今日之破产管理人。[①] 管理人制度是西方发达国家破产法中最成熟的一项制度,其产生与发展 人为规制对象的《民事诉讼法》称之为清算组织,而作为地方性破产法规的《深圳经济特区涉外公司破产条例》称其为清算委员会,而在《企业破产法》中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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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社会问题更加难以解决,为社会危机更危险的爆发积蓄能量,[1]只有及时对其破产清算才能保证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竞争基本规律的实现。而且,企业经营失败倒闭,在市场经济社会 时间、精力,相当于很多件民商事案件的工作量,而一个大型企业如证券公司的破产甚至超过上百件普通案件的工作量,但在绩效考核时往往是以一般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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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行政处罚申请撤销,或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公司处于法律救济状态(比如处于复议阶段、行政诉讼阶段)时,应该认定其交易行为有效 破产保护。在某种程度上说,股东进行清算或者申请破产,也是保护自己免遭陷入公司债务的泥潭。3、股东承担过错侵权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如果提出违约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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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立法例来看,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重整立法一般将重整程序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日本、英国、韩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重整立法将重整程序仅适用于股份 重整失败而致进一步损失的赔偿之权。赔偿额可以以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和重整失败后的清算两次清算结果中债权人可获清偿额或财产权益额的差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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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立法例来看,主要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重整立法一般将重整程序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等大型企业。日本、英国、韩国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重整立法将重整程序仅适用于股份 重整失败而致进一步损失的赔偿之权。赔偿额可以以直接进行破产清算和重整失败后的清算两次清算结果中债权人可获清偿额或财产权益额的差额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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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起案件,从企业所有制性质看,国有企业10家,集体企业23家,有限责任公司6家(含中外合资企业3家),其它3家,从企业经营类型来看,工业 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如立法完善后的破产清算工作应该向中介机构倾斜,向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二)进一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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