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 刑法修正案(六) 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扩大到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对其他单位的具体范围未作界定,其他单位是否涵盖了所有 之嫌。 因此,在实践中就导致了这样一种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法理的状况,即:在一个政企、政事和政社日益分离,政府、市场和社会公共组织(非政府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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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延之嫌。第二种观点则仅将身份犯定位为一类犯罪,如高铭暄教授做出的界定:在中外刑法理论上,也往往称要求特殊主体即犯罪人需具备特殊身份的犯罪, 了同样的目的,两者也不能相提并论。[6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作为受贿罪的主体。原因如下:其一,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后仍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与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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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界定;换言之,客观行为如何认定,依赖于对着手的界定。在客观行为认定本身存有疑问的情况下,在因为着手与否无法定夺从而无法明确客观行为是否开始之时,泛泛而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以下。 [47]陈兴良:《受贿罪的未遂与既遂之区分》,《中国审判》2010年第2期。 [48]熊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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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界定;换言之,客观行为如何认定,依赖于对着手的界定。在客观行为认定本身存有疑问的情况下,在因为着手与否无法定夺从而无法明确客观行为是否开始之时,泛泛而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以下。 (47)陈兴良:《受贿罪的未遂与既遂之区分》,《中国审判》2010年第2期。 (48)熊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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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罪名确定问题 刑法理论对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定性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主犯决定说、分别定罪说、实行犯定罪说、身份犯定罪说、部分 结果严重背离共同犯罪刑法原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当前各地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追诉标准不尽相同,事实上无法严格按照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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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形是并列的。并且第一种情形中,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当然,从应然的角度讲,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是权钱交易,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难以体现受贿罪的本质。 条第2 款是在对79 刑法第155 条第3 款修改基础上形成的,且明确界定为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不是从事公务人员。因此,是对贪污罪犯罪主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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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形是并列的。并且第一种情形中,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当然,从应然的角度讲,受贿罪的本质特征是权钱交易,不规定为他人谋取利益,难以体现受贿罪的本质。 条第2 款是在对79 刑法第155 条第3 款修改基础上形成的,且明确界定为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而不是从事公务人员。因此,是对贪污罪犯罪主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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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连续犯的话,也不妨承认,在累计计算问题上应包括连续犯在内。但这一界定不仅与人们已有的共识反差太大,而且,如果说论者提出此观点是出自可以防止行为人 刑法立法中,只有第383条是针对两罪(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其余立法条款、司法解释都只是针对某一个罪适用的。 ④对此,《行政处罚法》第28条有明文规定。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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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类并分析其危害性,进而提出相关刑事政策。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致,而且刑法164条第2款规定单位可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规定单位也可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所以刑法第163条不规定单位成为主体没有足够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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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分类并分析其危害性,进而提出相关刑事政策。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二致,而且刑法164条第2款规定单位可成为行贿罪的主体,刑法第387条规定单位也可成为受贿罪的主体,所以刑法第163条不规定单位成为主体没有足够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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