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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李某某,致李某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因牛学良犯罪行为致使李某某遭受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李运枝 赔偿数额不当,应以标准计算。鉴于牛学良能积极赔偿李某某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辩称一日清单能作为定案依据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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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飞及其家属也愿意法律规定赔偿标准赔偿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但被害人李某某到庭后表示放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权利,要求对被告人王飞从重处罚。 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王飞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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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被告人张良仁主动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请求本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良仁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故意伤害及事实无异议。经审理 牙齿砸脱至根折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张良仁因与他人打麻将发生争吵而用麻将子将他人砸致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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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鉴定书;被害人李长明提供医疗单据等证据在卷证实。原判认为,被告人李天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被告人李天良在共同 解释确定原审被告人李天良赔偿数额适当,上诉人李长明该上诉理由能成立。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李天良犯故意伤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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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应当以故意伤害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判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贵刚要求被告人李振卫赔偿其医疗费2545元,护理费8616元,误工费 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振卫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振卫关于自己在现场辩解,与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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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一X监视居住决定书、聂跃军伤情为轻伤鉴定结论书,以及辩方自行调取文博城出具情况说明、李XX证言、照片、视听资料等证据,能够证实曹一X右 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聂跃军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聂跃军行为与被害人曹一X重伤后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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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要求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37元。经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法医鉴定,杨北京头部钝器损伤疤痕长度累计达6.5cm,已达到《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六条规定,应为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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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所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关于被告人牛国志辩护人提出被害人拿刀行凶在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十七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牛国志犯故意伤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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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致一人轻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和事实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人吴××要求被告人吴金昌赔偿其医疗费、法医 庭审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辩护人关于十级伤残含眼眶骨折意见,属对评残标准理解有误,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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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发生争执并殴打被害人孙某某,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成立。被告人孙灿良辩解其行为系正当防卫理由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孙灿良 孙某某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其请求赔偿数额不当,应以标准计算数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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