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以及被判处管制或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负责考察的公安派出所会同罪犯的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提出书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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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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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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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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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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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五、将第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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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五、将第三十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百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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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五、将第三十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百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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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正的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均由公安机关执行。 长期以来,我国的刑罚体系都是以监禁刑 需要,主要表现为。 1、关于执行主体的规定。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监外执行等非监禁刑执行的主体是公安机关。这种规定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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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将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五、将第三十三 第二百一十七条改为第二百五十八条,修改为:“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一百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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