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初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一、解除南王庄村委与王修奎1993年10月签订的养殖场土地承包合同。二、限王修奎于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其养殖场所占三亩 ,本院对双方当事人多次进行调解和判前释法工作,但因双方对王修奎继续承包期限及2004年至2008年承包费是否应当交纳意见不一而终未达成协议。 本院再审认为, ...
//www.110.com/panli/panli_142088.html -
了解详情
约定的保证金20000元是用1997年原告向被告交纳的保证金20000元折抵,合同履行期满至今被告未退还保证金给原告。 根据以上事实,原审法院认为:原、 承担? 本院认为:本案当事人自1997年长期订有养殖场的承包合同,双方均能诚信履行。2003年底承包合同期满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承包人未能 ...
//www.110.com/panli/panli_105886.html -
了解详情
礼永。上诉人并将2005年度的鱼塘承包费交给了被上诉人,由被上诉人向陈圩第二养殖场代交。之后,双方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由上诉人使用鱼塘东半部分。2006年初 被上诉人共同向魏礼永购买鱼塘设施,以被上诉人的名义与陈圩第二养殖场签订承包合同,实际是双方共同承包并分开经营,但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将购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41587.html -
了解详情
礼永。上诉人并将2005年度的鱼塘承包费交给了被上诉人,由被上诉人向陈圩第二养殖场代交。之后,双方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由上诉人使用鱼塘东半部分。2006年初 被上诉人共同向魏礼永购买鱼塘设施,以被上诉人的名义与陈圩第二养殖场签订承包合同,实际是双方共同承包并分开经营,但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将购买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6141.html -
了解详情
人马葆智,河南豫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谷素玲因与被上诉人王克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川汇区人民法院(2009)川民初字第58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 克忠完全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有谷素玲与王克忠签订的承包合同这一证据证实。至于周口黄开养殖场所有权归属问题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王克忠行使的是 ...
//www.110.com/panli/panli_1401963.html -
了解详情
应由承包企业承担责任。承包合同对债务承担有约定的,可在承包企业对外承担责任后,再向承包人追偿。张书平为西峡养殖场(原西峡县回车乡食品经营处)承包人, 回车乡食品经营处房产权证未更名,以该处房产作为抵押物与回车扶贫基金会签订抵押合同,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1996)西公证登字第722号公证登记。 ...
//www.110.com/panli/panli_23579.html -
了解详情
月15日、12月底、2009年春节后,原告按2008年1月22日签订的合同分别给付被告租赁费5000元(共计20000元),被告均未给原告出具收据。2009年5月 合同签订后,被告于2009年5月13日与信达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被告将原养殖场场房东边原租赁给原告使用的3.06亩土地租赁给信达公司 ...
//www.110.com/panli/panli_25900467.html -
了解详情
3月15日、12月底、2009年春节后,原告按2008年1月22日签订的合同分别给付被告租赁费5000元(共计20000元),被告均未给原告出具收据。2009年 合同签订后,被告于2009年5月13日与信达公司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被告将原养殖场场房东边原租赁给原告使用的3.06亩土地租赁给信达公司。 ...
//www.110.com/panli/panli_16054224.html -
了解详情
。原告宁德市鱼虾养殖场诉称:2008年12月14日,被告向原告承包了座落于宁德市西陂塘垦区内10号池塘29亩,双方签订了《池塘承包合同》,承包 池塘。因此,原告于2010年8月4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占交还承包池塘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占有使用费并承担诉讼费。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1282067.html -
了解详情
。原告宁德市鱼虾养殖场诉称:2008年12月14日,被告向原告承包了座落于宁德市西陂塘垦区内14号池塘33亩,双方签订了《池塘承包合同》,承包 池塘。因此,原告于2010年8月4日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占交还承包池塘并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占有使用费并承担诉讼费。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所签订的《 ...
//www.110.com/panli/panli_21281492.html -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