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加入收藏
全文 标题
共找到相关结果约 1643 篇 如果以下信息不适合您您可以点击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土地发包时有没有发包主体资格; 2、一轮承包时原告将土地是转让还是转包给了李XX 后来经过大量调查,确认二轮发包时村委会与一轮发包时 属于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782.html -了解详情
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 ...
//www.110.com/ziliao/article-347934.html -了解详情
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并报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需要评估 (五)以出让、出租方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提供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 ...
//www.110.com/fagui/law_350404.html -了解详情
抵押当事人应当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评估机构对其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并报国土资源部门确认;(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需要评估 (五)以出让、出租方式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须提供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 ...
//www.110.com/fagui/law_302954.html -了解详情
企业外迁等原因,需处置原划拨土地;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后,原村庄用地依法转为国有性质但尚未确认使用权土地。4、因城市建设 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转让。法律、法规只授予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主体资格。划拨土地使用权协议、招标、拍卖必须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 ...
//www.110.com/fagui/law_231093.html -了解详情
占宅基地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徐某、赵某不具有某经济合作社社员资格,所以梁某与徐某所签买卖契约无效,故请求确认梁某与徐某和徐某与赵某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无效 出卖本案诉争房屋时未得到王某认可。徐某既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非农户。签订《契约》时也没有进行合法备案登记。梁某不服原审判决,同意上诉人上诉请 ...
//www.110.com/panli/panli_47338164.html -了解详情
某某。被告何某某。被告毛某某。委托代理人冉某某。原告与被告何某某、毛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7月5日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袁 制度要求。同时,根据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资格法律限制性规定,外村村民不能取得他村宅基地使用权,被告毛某某并非拔山镇拔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无权在拔山村 ...
//www.110.com/panli/panli_36401488.html -了解详情
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本案中,刘×诉请撤销昌集建(93宅地)字 行为作出之前已不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刘×与被诉行为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刘×以相关民事判决已确认其于1993年10月13 ...
//www.110.com/panli/panli_44633504.html -了解详情
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 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赵某某与被诉行为不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一审法院认定赵某某不具有提起本案之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并 ...
//www.110.com/panli/panli_44626691.html -了解详情
指什么?依笔者之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指农业合作社、村办企业、乡镇企业以及股份合作制企业等各种形式合作经济,这种集体性质合作经济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只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团体与组成团体成员之间是相对独立,总有制度赋予团体以财产所有权,但却不肯承认团体法律主体资格,这是总有制度令人遗憾 ...
//www.110.com/ziliao/article-261121.html -了解详情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